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德陽新生兒落戶辦理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德陽新生兒落戶辦理材料
(1)《出生入戶申報表》;
(2)《出生醫學證明》;1996年以前出生,無《出生醫學證明》的提供DNA親子關係鑑定;(原件和影印件)
(3)嬰兒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4)國外出生嬰兒入戶,提供新生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國外的'出生證和翻譯件(原件和影印件);
(5)超計劃生育或非婚生育的,當事人需提供情況說明。
注:1、出生登記結束後,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上加蓋“已入戶”章。
2、出生入戶應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
3、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隨母姓,2014年11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辦理程式按規定執行。
辦理條件
政策內生育嬰兒出生後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1、出生時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出生時父母是雙軍人,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駐軍部隊現役軍人,可在本市父(母)駐軍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本市、區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童),統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申報出生登記。
4、符合一孩生育規定。
5、符合二孩生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