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留學回國人員就業落戶落戶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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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進入資訊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範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資訊也就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資訊基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長沙留學回國人員就業落戶落戶辦理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長沙留學回國人員就業落戶落戶辦理材料

長沙留學回國人員就業落戶落戶辦理材料:

一、申請表;

二、留學人員最後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

三、就業單位出具的錄、聘用證明,或畢業證以及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

四、原戶口登出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登出憑證材料(包括原戶口登出通知、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資料或其他戶籍檔案等,應載明戶口登出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

五、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要求辦理戶口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戶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權憑證材料;

2.落戶在親友戶口處的,需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友(須為戶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同意其登記在本戶的書面意見。同時,如需在戶口簿內明確登記相關親屬關係,而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沒有相關資訊登記的,還需提交親屬關係憑證材料;

3.落戶在租賃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賃憑證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協議,戶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以及同意其登記在該房屋地址的書面意見;

4.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單位介紹信或同意接收其戶口登記的書面意見;

5.無處掛靠戶口的,可登記在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群)公共集體戶上。

六、年滿16週歲的人員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申請條件

以往出國(境)前已登出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學人員回國就業的,可以申請在就業地登記戶口。

辦理流程

由遷入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可以委託戶主或直系親屬代辦)。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割槽縣市局審批,審批後由派出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