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長沙人才引進落戶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登記條件
按照國家和湖南省關於人才認定的相關規定,獲得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人才,憑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隨同遷入。
申報材料
1.申請表;
2.遷入人員的《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內頁;
3.市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憑證材料(包括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榮譽證書、人才綠卡等);
4.有家屬隨遷的,提交以下材料:
(1)隨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
(2)親屬關係憑證材料。
5.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要求辦理戶口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戶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權憑證材料;
(2)落戶在親友戶口所在地的,提交親友戶口簿。同時,如需在戶口簿內明確登記相關親屬關係,而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沒有相關資訊登記的,還需提交親屬關係憑證材料;
(3)落戶在租賃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賃憑證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協議,戶主或房屋產權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以及同意其遷入該房屋地址的書面意見;
(4)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和單位介紹信或同意接收其戶口遷入的書面意見;
(5)落戶在本地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申請(在申請表上填寫即可)。
(6)無處掛靠戶口的,可遷入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群)公共集體戶。
申請人
由遷入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也可以書面委託戶主或直系親屬代辦。
辦理機關
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