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人才引進落戶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材料
在本市“一網通辦”系統中能夠通過呼叫電子證照、資料共享等方式核驗申辦材料資訊的,可免於提交紙質申辦材料。
(一)《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申請表》;
(二)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戶籍憑證、學歷學位憑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憑證或職業資格憑證;
(三)就業期間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憑證;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及無刑事犯罪記錄等其他不宜引進落戶情形的個人承諾;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相關產權證書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六)與申請條件相應的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需要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對個人申辦材料進行稽核後,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經授權的相關部門提交申請。
2、受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經授權的相關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辦材料後,對申辦材料齊全的,應當現場受理。對申辦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用人單位補齊相關材料。
3、稽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經授權的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辦材料進行稽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稽核並告知結果。
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進,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稽核。
4、公示
稽核通過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及時將稽核通過人員資訊在政務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涉及國家祕密的專案引進的人才,不予公示。
5、戶口遷移
經公示通過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6、家屬隨遷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