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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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太倉人才引進落戶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太倉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太倉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將戶口遷入太倉:

①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②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留學人員;

③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週歲、女性在35週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辦理流程:

第一步:檔案調入

1、符合太倉人才引進要求(見上述);

2、填寫《人才交流登記表》(1#表),表內的“調入單位意見欄”需經用人單位蓋章確認,調出單位蓋章或提供離職證明,社保繳費明細(已到賬),請在“備註”欄內填寫清楚當前檔案所在地的單位全稱;

3、持表至太倉市人才服務中心代理視窗,索取《商調函》;

4、將《商調函》返回原檔案所在地,由其按函要求將檔案寄出,完成調檔手續。

第二步:人事關係接轉

1、確認檔案已轉到太倉市人才服務中心

2、填寫《登記表》(2#表)(表內照片欄為二村彩照,“單位蓋章”欄需經用人單位蓋章確認);

3、持上表,至視窗辦理稽核及存檔。

第三步:戶籍轉接

1、填寫《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3#號,該表一式兩份),其中“承辦單位簽字蓋章”一欄需用人單位蓋章;

2、持上表及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已婚者需提供無違反生育證明,由原戶籍地計生部門出具)至太倉人才服務中心稽核蓋章;

注:如有隨遷人員,辦理情況如下,

(1)、配偶隨遷,需提供配偶身份證、戶籍證明、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2)、未成年子女隨遷,非新生兒需父母一方為集體戶口,新生兒落戶父母雙方需均為集體戶口,均需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結婚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由原戶籍地計生部門出具)、出生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3、至太倉市政府行政審批中心戶政視窗,換取《準遷證》;

4、持《準遷證》返回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換取《戶口遷移證》。

最後:辦理落戶

1、填寫《集體戶口掛靠人員情況登記表》(4#表),由本人攜帶該表、身份證、戶口遷移證、一寸彩照2張前往代理視窗;

2、持人才中心出具的《集體戶口人員登記表》及戶籍頁,前往開發區派出所,完成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