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戶口遷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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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眾”,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為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蘭州戶口遷入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蘭州戶口遷入條件

辦理條件

1、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

2、集體戶設立、落戶

3、投靠親屬落戶

4、投靠遷移戶口

5、正式職工及其他人員落戶

6、購買、受贈、繼承、自建房落戶

7、公民租賃公房申請落戶

8、投資、經營、興辦實業人員落戶

9、引進人才落戶

10、大中專院校畢業學生落戶

11、退轉軍人落戶

辦理材料

投靠遷移戶口

夫妻一方要求投靠我市城區配偶的,且配偶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可在配偶的常住地入戶。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請

2、《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關係證明

3、被申請人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視窗受理→審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