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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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國家有很多“黑戶”,也就是沒有戶口的人,如果沒有戶口的話,就沒有國家認可的身份,不管是上學,還是打工,還是創業都是不可以的。所以戶口對於我們來說還是很重要的,讓我們可以享受到很多的政策和保護。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戶口本怎麼辦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戶口本怎麼辦理

戶口本怎麼辦理

一、辦理條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

二、提交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收原件)

2、《戶口簿》。(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個人《房產證》。(《房產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新家庭成員的名單。(收原件)

5、屬結婚的分戶的,提供《結婚證》。《結婚證》遺失的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係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如何填寫居民戶口本?

1、填寫戶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戶口簿時的日期,並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填寫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後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並由承辦人籤宇或蓋章。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戶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2、填寫本人遷來本戶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戶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填寫戶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登記專案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後的專案內容、時間,並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屬集體戶口的,“戶主姓名”和“戶主或與戶主關係”兩欄不填。

3、居民戶口簿內其餘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說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記卡由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