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組織部三優雙滿意活動經驗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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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陽縣委組織部按照“作風建設年”活動要求,以開展“三優雙滿意”即“服務優質、業績優秀、作風優良,黨委滿意、群眾滿意”活動為載體,堅持以實現能力建設長效化、機關工作制度化、服務基層親民化、行為監督公開化為目標,整體推進了組織部門作風建設,受到了機關幹部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縣委組織部三優雙滿意活動經驗總結

一、抓學習促素質提升,實現能力建設長效化。一是教育發動。3月21日召開專題教育動員會,認真組織學習部機關開展“三優雙滿意”主題實踐活動實施方案以及部機關有關制度,動員組工幹部牢固樹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在《平陽縣黨員幹部遠端教育網》上開設“組工論壇”,組織全縣組工幹部圍繞“爭當服務急先鋒、助推發展新跨越”、“永葆共產黨員先進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主題,進行交流心得、釋疑解惑,營造“講學習、談工作、葆先進、謀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學習推動。開展“兩學輪講一競賽”活動,“兩學”即每月集中學習兩次,每雙數週的第一天為“學習日”, “輪講”即採取“輪流主講”的方式,每名組工幹部根據工作分工,為大家講業務、講感受,“一競賽”即以閉卷考試、業務知識競答等形式開展崗位練兵。通過活動改變了以往科室在業務學習上“各自為政”的局面,改變了原來“我講你聽,我談你記”的被動培訓方式。目前,包括部領導在內的13名機關幹部參加了“幹部輪講”活動。三是典型促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觀看電影《村支書鄭九萬》,在部機關宣傳欄張貼卞峰煜等先進人物事蹟和學習感想等文章,引導機關幹部以典型為榜樣,增強自律意識,構築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保持一身正氣。

二、重管理促效率提高,實現機關工作制度化。一是完善作風建設制度。制定完善了《關於推進部機關作風建設樹立組工幹部公道正派新形象的若干規定》、《部務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崗位工作職責》等規章制度,細化、量化《中共平陽縣委組織部工作制度》,對機關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等進行了重新制定,嚴格規範部機關辦事的工作規程。二是實施月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月工作任務內容由各科室根據年度工作目標提出,於每月27日前上報部機關考核領導小組稽核確定。科室負責人將每月工作任務逐項分解到人,明確完成工作任務的時限、數量、質量,作為工作人員個人考核的基本依據,有關科室的'月工作任務作為各分管領導個人考核的基本依據。三是推行個人工作記實制度。工作記實臺帳的記載以天或任務為單位,以本人所起的作用和工作實績為內容。每月末檢查評鑑一次,副部長由部長進行評鑑,各科室負責人由分管領導進行評鑑,各科室成員由科室負責人進行初評,由分管領導進行終評。同時,推行科室和個人“評級掛星”活動,按照1到5星為標準量化考核結果,並在部機關廉政監督臺上進行公佈,激勵了機關幹部轉變工作作風的積極性。

三、講實幹促工作創優,實現服務基層親民化。一是開展“結親家、送服務、暖人心”活動。結合“一戶一策一干部”活動,副部長和各科室到各自分片聯絡鄉鎮,集體結對1~2戶失學兒童、特困群眾,聯絡1~2個基層黨組織和拔尖人才,幫助解決基層組織和基層困難群眾、黨員、幹部的實際困難。今年以來,共幫扶結對22對困難黨員群眾,落實幫扶資金2.8萬餘元,掛鉤聯絡13個基層黨組織和35名拔尖人才,在改進作風、樹好形象過程中體現了組織部門的先進性。二是開展“出訪約談、進村夜談”活動。為深入瞭解換屆後新班子的執行情況和社情民意,由部長帶頭約談機關部門和鄉鎮黨政一把手,副部長和部務成員分片約談機關部門和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負責人分組帶隊深入機關部門和鄉鎮基層開展調研,聽取黨員、幹部的意見和呼聲。並以科室為單位,每月利用1~2個晚上時間,分片組深入到機關單位一般幹部和鄉鎮普通農戶家裡,瞭解所在單位和鄉鎮黨員幹部的工作和作風。截至到7月,共約談全縣51個部門和26個鄉鎮623名領導幹部,為下一步開展“換屆回頭看”掌握了基本依據。三是開展“走進矛盾、破解難題”活動。針對全縣3229名離任村幹部生活保障問題,積極同縣委、縣政府溝通協調,出臺了《平陽縣離任村幹部定期生活補助實施方案》,從7月份起按照600-1320元不同標準發放離任村幹部補助,使一個困擾平陽農村基層幹部10多年的實際問題終於得到解決。為解決掛鉤聯絡鄉鎮鄭樓鎮陳交大村吃水難題,今年5月,在林亦俊部長牽頭下,惠及鄭樓鎮8個行政村的引供水專案建成,1萬多群眾從此告別飲用河水的歷史,喝上了清純的珊溪山水。

四、嚴紀律促作風轉變,實現行為監督公開化。一是開展“開門納諫”專題評議活動。通過發放徵求意見表、設定意見箱等形式,向全縣各機關部門和鄉鎮班子徵求對組織工作的意見建議,經梳理形成了5個方面15條意見,反饋到相關科室和個人,並在8月7日召開了組織生活會,圍繞查詢的問題逐個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今後的整改方向,確保部機關作風建設取得成效。二是開展“陽光組工”活動。開設部風監督舉報熱線(63732009),及時收集和實時聽取社會對組織工作的建議,對組織部門和組工幹部的意見。推行幹部考察監督反饋制度,通過向被考察單位發放監督反饋單、電話諮詢以及走訪等多種途徑,對幹部考察行為進行實時跟蹤督查,杜絕幹部考察過程中的跑風漏氣、封官許願等不正之風。三是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將每月最後一天確定為公眾開放日,圍繞公開組織工作、開門納諫、服務基層群眾、考察評價幹部、社會調研等重點工作,組織組工幹部走進基層、走進群眾,廣泛地接受群眾監督,進一步拓寬了組織部門為群眾服務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