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陷阱:口頭承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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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承諾陷阱

求職陷阱:口頭承諾陷阱

2004年,長春市某大學10名學生集體到廣西的一家民營企業做食品檢驗工作。當時該企業給學生的口頭承諾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終分紅;工作滿一年,分房;工作滿三年,配車。所有人都認為這幾個學生遇到了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這10人沒有和該企業簽訂任何的書面合同,就去了廣西。

到了廣西之後,急於求成的學生們草率地與該企業簽訂了工作合同。一個月之後,所有人都大呼上當。他們的月薪確實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們經常違反合同上的“霸王條款”。例如,遲到一次罰款500元;在食堂吃飯,剩飯、剩菜罰款100元。結果,大家一個月工作下來,扣掉各種罰款,實際發到手裡只有可憐的三四百元錢。學生集體反抗,說要辭職不幹了,該企業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個學生交8000元的違約金。學生說,在學校談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該企業則表示,請拿出證據來,眾學生木然。

專家提醒,大學生選擇工作的時候,最好參加學校組織的招聘會,學校對前來招聘的企事業單位都會進行詳細的考查,安全性較高。如果進行網上招聘,要去政府公佈的正規網站。對於個人開設的中介機構,一定要謹慎對待。

求職在與用人單位洽談時,要大膽地和用人單位商談有關工資、保險等相關內容,洽談成功後,一定要和他們簽訂具有法律效用的書面合同。簽訂正式工作合同時,要注意條款的設定,切勿簽訂“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