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城招聘貓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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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城招聘貓膩多
  近日,筆者接到報料,稱一個規模較大、組織嚴密的招工詐騙團伙,以高薪招聘男女服務員吸引求職者,同時在“面試”時收取少量報名費獲取應聘者的信任,最後將應聘者帶往租用的娛樂城包房,騙取管理費、培訓費後便“人間蒸發”。

  9月8日晚8點15分左右,接到臥底筆者的報警後,警察立即趕到四平路新港路“UFQKTV”三樓包房,但卻人去樓空。

  娛樂城裡接受面試

  根據內線提供的線索,筆者在某媒體上找到了這個招聘電話。接聽電話的小姐自稱姓陳,負責招聘工作。在約定的永興路505號103室內面試時,陳小姐親口告訴筆者:“我們就是招聘單位設的招聘點。”

  9月6日下午5點,在電話中,陳小姐只簡單詢問了筆者的年齡、身高、體重後,即表示可前往面試。7日上午10點30分,按照陳小姐的約定,筆者來到了永興路505號裝置簡陋的103室內,這名約30歲的陳小姐對筆者進行了初步面試。

  陳小姐一邊上下打量著筆者一邊說:“你們的條件不錯,以前做過這行嗎?”筆者回答:“沒有。”“沒關係,培訓培訓就可以做了,先填了報名表,交50元報名費,晚上我就可以帶你們進場做事了。”筆者反問:“可不可以少交些?”陳小姐撇了撇嘴說:“50元只是報名費,交了說明你們有誠意做這份工,等上班了,這點錢算什麼,每天掙千元也不算多。你以為我們是職業中介啊?我們就是娛樂城在這設的招聘點。”

  隨後,陳小姐告訴已經交了報名費的筆者,晚上6點到四平路新港路口的娛樂城“UFQKTV”見面。

  當晚6點,筆者趕到招聘地點,陳小姐帶著筆者與另一名應聘者鄔先生前往“UFQK-TV”娛樂城,筆者發現,前往這個娛樂城的應聘者至少來自3個不同的招聘點。

  在“UFQKTV”三樓一間約20多平方米的大包房內,幾名男子或坐或立,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坐在沙發上。陳小姐對沙發上的男子說:“民哥,人帶來了。”即轉身離去。此時,“民哥”示意兩名男青年把其他人帶往另一包房,招了招手讓我們坐下。在看了我們的身份證後,“民哥”從包裡拿出一張表格,要我們在上面作簡單登記。

  收起表格後“民哥”說:“交了管理費你們就正式上班了,管理費是500塊。”鄔先生詢問了幾句後交了500元被帶往另一包房。筆者問“民哥”管理費能否少交點,筆者話未說完,“民哥”就側過身子,手指房門:“不想做就出去!”轉而,他又盯著筆者說:“知道你們是來幹什麼的嗎?公關!就跟‘小姐’一樣,你們的坐檯費500塊,出臺1600!這500塊是我們為你們提供場所、聯絡客人的管理費用。別廢話,快交了去培訓。”

  交了錢,筆者被一名男青年帶至另一包房,包房內已經坐滿了人,一名晃著一身黑色緊身衣的男青年站在中間,對眾人講著“行規”:“知道嗎?做我們這一行,最緊要的就是嘴巴要緊。”筆者數了一下,包房內共有12個應聘者。隨後,男青年開始發紙片,紙片上寫著“阿民”字樣和一個手機號碼。青年自稱阿成,以前也是做公關的'。

  培訓臨結束時,阿成要求大家第二天晚8點半到娛樂城再培訓一天,並準備300元交培訓費、制卡費,並強調說:“以後每天過來不準擅自上樓,先打紙片上這個號碼,會有人下樓去接你們的。”

  內線隨後告訴筆者,當天晚上,共有14人從三個不同的招聘點被帶至“UFQKTV”。

  警方到來之前騙子全離去

  第二天,內線緊急聯絡筆者,透露“UFQKTV”點的團伙已經收到了20多個被聘者近2萬元,計劃於9日晚上“撤”出該娛樂城。

  8日晚8點10分,按事先約定,曾於8月初被騙的李先生向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偵察支隊和新港派出所打了報警電話。警方隨即趕至“UFQKTV”娛樂城三樓包房檢視,但出人意料的是,包房內竟已人去房空。“UFQKTV”工作人員稱,包房確為他人租用,至於租用者的具體情況不清楚。

  應聘者鄔先生和其他幾名應聘者告訴筆者,在晚6點多鐘來到了娛樂城樓下,他們到時給“民哥”打過電話,“民哥”讓他們先在樓下等著,7點半左右時還看見“民哥”下樓帶了幾個人上去。

  娛樂城包房內的騙人者已經神祕離去,但各個招工點未必同時消失。筆者和6名被騙者於8日晚9點15分趕到新港派出所再次報警。接待民警則表示,由於涉及人數眾多,金額較大,應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事偵察支隊刑七隊報案。

  在刑七隊,被騙眾人做了筆錄,接待警察告訴我們,現在受理後,刑警隊將根據案件內容進行審查,以確定該團伙行為是否屬詐騙行為,才能考慮是否立案偵查。被騙眾人希望警方當晚對位於永興路505號103室和一酒店客房內的2個招工點進行查處,但這一要求未能得到支援。9日上午,當筆者與受騙者再次來到後面兩處招工點時,房內已空無一人。

  內線細述詐騙黑幕

  對該詐騙團伙熟悉的內線,向筆者透露了詐騙的黑幕。

  內線透露:“詐騙團伙先在相關媒體上刊登高薪招聘廣告,誘導求職者報名,報名後所有的人都能參加面試,然後詐騙團伙按前文所述的程式行騙。”

  內線還告訴筆者,筆者應聘的永興路505號103室招工點的陳小姐,就是這個團伙的老闆娘,招工點另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是這個團伙的老大“東哥”。內線透露,東哥這個團伙只是整個詐騙團伙的一個小分隊,其上面還有另一個“老大”,這個“老大”才是整個詐騙團伙的頭領。

  內線留心計算過被騙者的人數,光他親眼見過的被騙人員名單就有100多人,每人被騙金額在300至千元不等。內線向筆者提供了6張寫滿名單和電話號碼的紙。筆者隨後按名單上的聯絡方式,與紙片上面的名字取得聯絡,對方證實,確實被這個團伙以內線透露的方式騙過。

  在採訪過程中,筆者發現,所有被騙者都是被報紙上登載的招工廣告吸引,進而走進騙局。大多被騙者表示,以往也有招工詐騙,但大多為室外貼的小廣告,不易讓人相信,而報紙上的廣告不同,很容易取信於人,很多人正是因為相信報紙廣告才最終被騙。

  那麼這些以騙錢為目的的招聘廣告又是如何輕易登上報端的呢?報紙在登載此類廣告時有否對招聘單位真實性進行驗證?一家報紙廣告部門的負責人在接受筆者採訪時介紹說,報紙在登載廣告前會要求廣告客戶提供營業證照的影印件,對於報紙而言,本身並無能力分辨營業證照的真假。

  內線透露,詐騙團伙在報紙上登廣告正是利用了這一“機會”,有時製作假的營業證照影印件,如果擬刊登廣告的報紙要求嚴格,就花錢設法取得一些正規職介公司的營業證照影印件,如永興路505號103室即是其老大“阿東”設法取得的一勞務資訊諮詢有限公司的營業證影印件,然後在報紙上刊登廣告。

  主管部門難查“短平快”騙局

  針對此次該團伙租用“UFQKTV”包房進行詐騙的行為,筆者先後與勞動、公安、工商三部門聯絡。上海市勞動監察總隊有關人員稱,如果是正規職介的違規行為,勞動監察可對其進行查處,但因涉及違法詐騙,需執法部門才能對該團伙行為進行查處。

  筆者調查時發現,由於詐騙者實施的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短平快”方式,等到受騙者向公安部門報案時,往往詐騙者已經沒了影蹤。另外,儘管筆者通過工商部門查知,那家勞務資訊諮詢有限公司確屬註冊公司,但不管是對以此公司名義在報紙上登廣告還是公司參與了詐騙,工商部門都無權管轄。國運律師事務所鄭智律師建議受騙者,可在取得涉及詐騙過程的有關方面(如招工點的中介公司等)的資訊後,以法律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可要求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