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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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衡水市人社局獲悉,《衡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試行)已於近日正式出臺。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2017衡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

  2017衡水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

其中明確,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合一,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已經開始,普通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180元。

城鄉居民“同城同待”

新出臺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使廣大城鄉居民“同城同待”。保障待遇、支付限額、住院醫療待遇、特殊疾病待遇等都有所提高,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8萬元增加到15萬元,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增加到30萬元。

參保人員範圍為:具有我市城鄉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城鄉居民;持有我市公安部門簽發的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醫保的'外來經商和務工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我市轄區內各類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科學校學生(含中專、職業高中、職業技能學校、技校等,包括民辦學校,以下統稱大學生)和在校中、國小生及托幼機構兒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醫保,不得重複享受醫保待遇。

貧困、殘疾人員保費政府“埋單”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全市統一的籌資標準,2017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180元。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原則上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同一戶口簿內符合參保條件的成員應當全部參保。實行一年一次性預繳費制,一年為一個醫療待遇支付期。

城鎮居民以家庭為單位憑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到所在社群、鄉鎮人社服務站(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農村居民參保,由村委會負責以家庭為單位統一收繳費用。新生入學後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已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可由監護人按規定自助繳費。五保供養物件、低保物件、孤兒、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老年人等四類貧困人員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蔘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

社保卡中費用年終不清零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統籌費用(大學生普通門診包乾費用、普通門診個人賬戶資金、一般診療費)、門診特殊疾病費用、住院醫療費用、意外傷害保險、大病保險、風險調劑金及政策規定內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

參保居民(不包括大學生)普通門診費用按每人每年60元的標準劃撥至個人社保卡中,用於支付在參保縣(市、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門診費用,年終不清零,家庭成員可共享、可結轉、可繼承,但不能衝抵參保費。

從即日起到2017年1月15日,是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具體繳費時間和繳費方式市民可諮詢戶口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本報將於近期開設專欄,詳細解讀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請大家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