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出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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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人社局瞭解到,為進一步提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能力,我市再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惠民新政,重點保障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病,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的利益問題。

大連市出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惠民政策

 惡性腫瘤放療、重症尿毒症透析等部分城鎮居民門診大病病種統籌支付比例上調5個百分點

從明年1月1日起,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居民在門診發生的惡性腫瘤放療、重症尿毒症透析的醫療費用,統籌支付比例由60%調整到65%;未成年居民、大學生在門診發生的惡性腫瘤放療、重症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和糖尿病5種門診大病的醫療費用,統籌支付比例由70%調整到75%。調整後,將縮小城鄉醫療保險在部分病種方面的待遇差距,進一步增強醫療保險的公平性,促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

少兒孤獨症等3種精神類殘疾納入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病支付範圍

精神類疾病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給患者本身及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與經濟負擔。從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將少兒孤獨症、小兒腦性癱瘓及精神分裂症等3種精神類殘疾疾病,納入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病管理。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0-14週歲未成年居民中,經檢診認定並取得殘疾證的少兒孤獨症、小兒腦性癱瘓患兒,在二級以上醫保協議醫療機構門診,進行康復、診斷評估及相關藥物治療等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統籌支付比例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4800元。

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檢診認定為精神分裂症的參保人員,在精神疾病專科協議醫療機構和二級及以上設有精神科的綜合協議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精神分裂症發生的統籌範圍內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屬老年居民的,統籌支付比例為65%;屬未成年居民、大學生的,統籌支付比例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