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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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南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南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指南

繳費辦理條件:

南寧城鄉醫保參保人員

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交的集中參保繳費期限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除新生兒外,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集中徵繳期和集中徵繳延長期按時繳納的人員,次年1月1日開始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中斷參保繳費。中斷繳費1年以上續保的人員,從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從第3個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城鄉居民在中斷繳費期間,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下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下年度的1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逾期參保繳費。逾期繳費的人員,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從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標準:

(一)根據桂醫保發〔2019〕23號文規定,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按照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二)城鄉居民(出生未超過3個月的新生兒及困難、特殊人群除外)在2019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繳費標準為220元/人,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2019年度保費的,應由個人一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520元/人和個人繳納標準220元/人,即740元/人。

繳費方式:

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西農村信用社、桂林銀行、興業銀行、柳州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北部灣銀行

網路平臺:廣西稅務12366微訊號、廣西稅務APP、廣西電子稅務局官網等全區統一繳費平臺

需要特別提醒參保人員注意的是,在繳費資訊確認頁面,一定要注意選擇正確的社保經辦機構,尤其是有多個戶籍資訊的參保人員。

例如:南寧市民小張,大學期間在學校所在的桂林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9年大學畢業後回到南寧市繼續攻讀研究生,在繳費的時候要注意選擇目前享受待遇的社保經辦機構,避免繳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