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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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行了關於調整本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聽證會。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深圳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新政策,僅供參考!

2016年深圳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新政策

記者瞭解到,從今年7月起,我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將按照8類工傷保險行業費率繳費,將比目前的3類更精準更細化,工傷保險總體費率有望實現下降30%左右,而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費率調整的影響。

6月前可為企業減負5.15億元

據介紹,我市工傷保險目前按低風險行業、較高風險行業、高風險行業3類繳費。為了給企業減負,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市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準費率統一下調了20%。從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又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參保單位按原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50%下調費率。下調費率後,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分別調整至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6%,在此基礎上還可以按規定確定各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據測算,2015年10月至今年6月全市用人單位累計少交工傷保險費達5.15億元。

“浮動費率”是指市社保機構在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和工傷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簡單地說,就是對工傷事故多發企業,下一年將在原繳費比例的基礎上提高其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對無工傷事故或工傷事故較少的企業,下一年將在原繳費比例的基礎上降低其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

總體費率有望下降30%左右

而國家最新規定,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依次為: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貨幣金融服務等為一類,批發業、餐飲業等為二類,食品製造業、娛樂業等為三類,醫藥製造業、汽車製造業等為四類,傢俱製造業、建築安裝業等為五類,漁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等為六類,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核燃料加工業等為七類,煤炭開採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採選業等為八類。

7月1日起,我市將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的要求,實施新的8類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礎上,實現總體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水平的目標,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受工傷保險費率調整的影響。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擬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4%至1.14%不等。調整後,我市工傷保險總體費率有望實現下降30%左右。

按照國家規定,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3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我市將根據8類行業基準費率實施情況,於2017年制定實施8類工傷保險行業浮動費率政策,進一步降低工傷預防做得好的參保單位費率。浮動費率政策實施後,二類至七類行業最低可以下浮第二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2016年深圳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最新訊息

深圳社保局退還部分已繳納工傷保險費

近日記者從深圳市社保局獲悉,由於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深圳市參保單位按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50%下調費率,社保局收到通知時,已經超過託收時間,已收取2015年10月—11月工傷保險費用,將於近期退還這兩個月超出部分的金額。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階段性調整本市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要求,社保局按各參保單位2015年10月-11月已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總額的50%進行退費,並將退費金額於4月底前退還至各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

具體的調整期限位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參保單位按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以下簡稱費率)的50%下調費率;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分別由0.4%、0.8%、1.2%調整至0.2%、0.4%、0.6%,再按規定確定各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另外,自2015年12月1日起,深圳市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資訊系統下調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不需另行申請。對於參保單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原繳費總額的50%進行退費,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退還至其工傷保險繳費賬戶。據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