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的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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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發生過程該如何證明?

關於工傷的常見問題解答

工傷發生時尚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問:申請工傷認定時,通常需要提交勞動合同書或者其他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果當時尚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答:若雙方沒簽過書面勞動合同,那在發生工傷後,工傷者應立即向單位提出補籤書面勞動合同書,越快越好。通常,在受傷後立即提出補籤書面勞動合同書,單位看在工傷者傷情的分上或者怕承擔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會及時與工傷者補籤勞動合同書。

問:補籤書面的勞動合同時,工傷者需要注意什麼?

答:通常要注意兩點:一是勞動合同書上一定要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二是工傷者受傷的時間一定要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工傷事故發生過程該如何證明

問:申請認定工傷時,往往牽涉到對受傷過程的證明。有單位加蓋公章的書面受傷經過證明,將來工傷認定較容易,可如果沒有這項證明該怎麼辦?

答:如果沒有單位加蓋公章的`事故證明,工傷者或工亡者及其家屬將不得不採取其他辦法來證明受傷經過,例如找證人來證明受傷經過、和老闆談話時錄音取證等。

問:申請都需要證明哪些內容?

答:證明內容應包括:什麼人、什麼時間、在什麼地點、什麼工種、在工作時間由於什麼原因受傷、傷害到什麼部位等必備內容。當然,如果事故證明中能寫上工傷者月工資多少、什麼時間來該單位上班的更好,以後計算停工留薪期工資(即通常所說的誤工費)就有了事實依據。

單位拖延申請工傷認定

問:如果單位不給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答:如果單位在傷者受傷後30日內沒有為其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工傷者或其家屬一定要在受傷或死亡後一年內自己去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千萬別錯過了一年的申請認定時效。

問:工傷認定時效只有一年,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故意拖延不辦怎麼辦?

答:工傷者及其家屬一定要謹記,一定要在一年內及時地、快速地申請工傷認定。申請部門是向單位所在地或者受傷害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工傷科申請。當一年的期限快要滿時,工傷者及其家屬就要高度警惕,不要再等了,一定要親自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如果單位沒申請,工傷者及其家屬應立即啟動申請工傷認定程式,向勞動部門遞交相關材料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