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醫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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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四川擬重點考慮將臨床療效好、價格合理的創新藥、地方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急搶救用藥、職業病特殊用藥、民族藥等納入社保目錄。

四川2017年醫保新政策

  

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公示

為做好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要求,現將《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進行監督。意見建議反映途徑和方式:

1、傳送電子郵件至郵箱:

2、以信函形式郵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陝西街54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郵編:610041)

3、違紀違法舉報郵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陝西街54號省紀委省監察廳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組(郵編:610041)

公開徵求意見截止2017年6月23日。

附件:《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2017年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

(徵求意見稿)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要求,為做好我省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建設健康中國的戰略部署,以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優化藥品目錄結構,適當擴大藥品目錄範圍,支援鼓勵醫藥創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實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用藥需求和基金安全平穩執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維護健康為目的。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積極支援醫藥技術創新、基本藥物制度、分級診療、多層次醫療保障等重點工作,促進合理用藥,提高用藥的安全性、經濟性、有效性。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對調整工作的意見,規範並公開評審程式,科學制定評審技術要點,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調整原則和工作程式辦事。不以任何名目向企業收取費用,不接受企業申報和推薦。

(三)堅持專家評審。藥品目錄由專家按程式評審確定。專家評審要綜合考慮臨床用藥基本理論和基本規範、社會保險基本規律和管理要求以及食藥監、衛生計生、發展改革、中醫藥等相關部門的政策規定。行政部門不得干涉專家評審。

(四)堅持基本保障。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和參保人員的負擔水平,合理確定藥品目錄範圍,實現保障範圍與保障能力、醫藥技術發展相匹配。

(五)堅持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在保持參保人用藥連續和穩定的基礎上,根據臨床用藥實際需求,補齊藥品保障短板、優化目錄結構、完善用藥管理措施。

(六)堅持中西藥兼顧。充分體現西藥和我國傳統醫藥各自優勢,根據各自的基本理論,建立完善有針對性的評價辦法,西藥和中成藥(含民族藥)數量增幅基本平衡。

三、調整內容

按照人社部發[2017]15號的規定,甲類藥品不再進行調整,乙類藥品品種調整的數量(含調入、調出、調整限定支付範圍)不得超過國家乙類藥品數量的15%,即291種。調整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基礎藥品資料庫,即2016年12月底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註冊資料為基礎。

按照“補缺、選優、支援創新、鼓勵競爭”的政策思路調入藥品,重點考慮臨床療效好、價格合理的創新藥、地方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急搶救用藥、職業病特殊用藥、民族藥等。優先考慮醫療機構廣泛使用、臨床必需、安全有效、質優價廉,且在我省2010年版藥品目錄中未增補進2017版國家藥品目錄的品種。

如已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存在其他不符合醫療保險用藥要求和條件的藥品,經專家評審確認調出目錄。

對國家藥品目錄中的`限定支付範圍不做調整。

同步調整完善藥品目錄凡例、使用管理辦法。

四、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改委、經信委、民政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食藥監局、中醫藥局、四川保監局等九部門組成的藥品目錄調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藥品目錄調整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組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主管廳領導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監督組和專家組。

(二)辦公室

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單位組成,負責目錄調整日常工作。主任由醫保處負責同志擔任。

(三)監督組

設在省紀委監察廳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紀檢組,負責對調整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評審專家的抽取,並接受相關舉報投訴。

(四)專家組

分為諮詢專家和遴選專家,由臨床醫學、藥學專家為主,包括一定數量的醫療保險專家、藥物經濟學專家,分別負責藥品諮詢、遴選等具體評審工作。諮詢專家與遴選專家互不交叉。

諮詢專家:約180人。由在省內相關學科有一定知名度的作風正、業務強、熟悉並熱心醫療保險事業、自願參與目錄評審的專家學者組成。分西藥、中藥兩大組。主要任務是制定藥品評審技術要點、論證提出備選藥品範圍意見、論證提出藥品使用管理辦法等。

遴選專家:約120人。由各市州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不同科室和專業的臨床專家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對備選藥品名單進行投票遴選。

五、工作程式

藥品目錄調整分為準備、評審和釋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

包括組建領導工作機構、組建評審專家庫、建立評審基礎資料庫、制定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制訂廉政保密規定等工作。制定調整工作方案向社會公示,並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經領導小組審議後執行。

(二)評審階段

1.確定備選藥品名單。諮詢專家論證確定藥品評審技術要點,並根據技術要點進行評審,確定調整目錄的備選藥品名單。

2.遴選專家投票。從遴選專家庫中,按照專家所在地區、醫療機構級別、專業科室與所報藥品評審分類組別的不同,分層分級隨機抽取參與遴選的專家。參與遴選的專家中來自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少於30%。遴選專家通過投票的方式,對目錄備選藥品名單進行遴選。

3.確定擬調整藥品名單。諮詢專家根據遴選專家對目錄備選藥品名單的投票結果,確定擬調整藥品名單,並對部分需要加強管理的藥品進行討論,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包括限定支付範圍等。

(三)釋出階段

1.擬訂《關於印發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

2.將印發藥品目錄的通知和評審工作報告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3.2017年7月31日前,正式釋出《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並附《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