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春醫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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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7長春醫保新政策主要方向是全面提升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以下是相關內容,歡迎閱覽!

2017長春醫保新政策

  

2017年,長春市將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提升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實現制度並軌。

同時,進一步完善照護保險政策,研究將長期中度失能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大幅提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標準,改進醫保個人賬戶,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城鎮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實現參保職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以前的32萬元增加到70萬元。

事業單位招聘“採蘭計劃”

據瞭解,長春市將按照“專案+人才”思路,深入推進“千名科技專家服務民營企業”行動,為專業技術人才發揮作用搭建載體和平臺,實現人才從評價向開發使用的重大轉變。同時,繼續實施“千名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計劃”。

另外,啟動事業單位人才招聘“採蘭計劃”。探索建立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啟動實施事業單位人才招聘“採蘭計劃”,利用5年時間,面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聘1000名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而促進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年齡結構、知識結構、素質結構和技能結構的全面優化提升。力爭獲得國家資助的高階、重點引智專案20個,依託專案平臺,繼續引進“高精尖缺”國外人才。

長春市職工醫保政策調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到70萬

從2017年1月1日起,長春市將對職工醫保政策進行大幅度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城鎮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12月16日,長春市人社局醫保處的負責人對政策進行了解讀。

最高支付限額大幅提高

“目前,長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12萬元,職工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20萬元,兩項合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是32萬元,這個額度對於一般的疾病已經能夠滿足需求。”長春市人社局醫保處副處長石磊告訴新文化記者,但近幾年來隨著長春市人口老齡化程序的加快,醫藥費用的持續大幅增長,參保職工中患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和疑難雜症的不斷增多,年度醫藥費總額超過32萬元,甚至達到近百萬元的屢見不鮮。

雖然這部分參保職工人數比例少,但確實能導致因病致貧的'發生,讓一個家庭從此蒙上陰影,失去了歡聲笑語。

為了解決參保職工“看病貴”和因病致貧的難題,通過認真周密的調研測算,在保證基金總體安全執行的前提下,長春市決定對職工醫保政策進行大幅度提高:一是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二是提高城鎮職工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到50萬元。

減輕參保職工個人負擔

石磊還舉了一個例子,說明政策調整後的影響。參保職工李明患白血病,2016年全年醫藥費用達到55萬元,按照政策調整前的報銷額度,醫保平均報銷比例為78%,在32萬元額度內可以報銷約24.96萬元,個人承擔7.04萬元,加上32萬額度外的23萬元,個人承擔總費用約30.04萬元,個人承擔比例達到55%,個人負擔非常沉重。按照調整後的政策,全年最高補償額度達到70萬元,李明的55萬元醫藥費全部在報銷額度內,可以報銷約42.9萬元。個人承擔費用從30.04萬元降為12.1萬元,個人負擔從55%下降為22%,極大地減輕了個人負擔。

公務員醫保待遇提高

據介紹,長春市人社局還將市直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時個人賬戶支出部分的費用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範圍,按照規定比例進行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調整,主要是將個人用醫保卡支出的部分費用,也納入到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範圍內,這樣一方面提高了公務員醫保待遇水平,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過去存在的為了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人為地將醫保卡內資金先突擊花掉的問題,也支援了公務員積累個人賬戶資金的積極性。

明年還將進一步降藥價

下一步還會有哪些新政策出臺?石磊介紹,2017年長春市城鎮醫保還將進一步完善政策,強化服務,一是進一步擴大失能人員醫療照護保險保障範圍,擬將中度失能人員納入照護保險補償範圍,並制定合理的補償標準;二是按照“六統一”的原則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三是開展醫保“特藥”保障機制探索,解決部分疾病使用醫保目錄外藥品問題;四是開展公立醫院藥品帶量招標採購,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減輕參保人員和醫保基金的負擔;五是進一步擴大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範圍;六是擴大生命晚期舒緩療護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通過多種措施,充分發揮醫保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作用,為建設幸福長春做出積極有益的探索與努力。

長春市公立醫院降低檢查類專案價格

新文化訊(記者 李德慶) 16日,新文化記者從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長春市公立醫院(市屬、區屬)綜合改革試點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釋出,長春市市屬、區屬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今後,藥品合理加成的損失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和政府加大財政投入以及公立醫院降低執行成本加以彌補。

《方案》要求,按照省發改委、衛生廳《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印發<吉林省醫療服務價格>(試行)的通知》檔案規定醫療服務專案價格為基準,進行結構性調整,提高手術類、普通護理類、普通中、西醫診察(查)類(不含高階專家診【查】費)、床位費(含醫用垃圾處理費)等部分專案價格。降低大型裝置檢查類(包括磁共振掃描、X線計算機(CT)掃描、超聲檢查)和檢查類專案價格。調整後價格為基準價,上浮幅度為零,下浮幅度不限。

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專案按政策規定納入省、市醫保(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範圍。門診診察(查)費(不含高階專家診察[查]費)納入門診統籌。

《方案》適用於長春市轄區內的市屬、區屬公立醫院。其中市屬公立醫院包括長春市中心醫院、長春市第二醫院、長春市人民醫院、長春市婦產醫院、長春市兒童醫院、長春市中醫院、吉林省肝膽醫院、長春市傳染病醫院、長春市第六醫院、長春市口腔醫院。區屬公立醫院包括長春市燒傷醫院、綠園區中醫院、南關區中醫院、朝陽區醫院、二道區醫院、二道區中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民康醫院、寬城區醫院、綠園區醫院、寬城區中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