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陝西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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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陝西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從五個方面進一步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這是陝西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舉措,也是該省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社會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2014陝西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增設繳費檔次。在現行11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設2000元繳費檔次,使繳費檔次增加為12個。

二是明確繳費激勵機制。為鼓勵城鄉參保居民多繳費、長繳費,明確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激勵機制,規定對選擇4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變;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年繳費600-9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補貼增加5元;對選擇繳費1000元、1500元檔次的補貼標準分別由原來的.75元和80元提高到100元和150元,增幅分別達33%和87.5%;繳費2000元的補貼200元。繳費補貼仍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三是政府補貼可以依法繼承。此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以外,可以依法繼承。這次制度完善後,如果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包括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等全部都可依法繼承。

四是全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為有效防止參保人死亡後繼續領取養老金、杜絕“吃空餉”的現象,建立起一道預防基金流失的防漏牆,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礎養老金,按程式辦理領取喪葬補助金。標準為一次性補助不低於800元,省財政按800元的50%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