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寧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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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湖南新寧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日前,湖南新寧就養老保險有做出新調整,該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已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該辦法從提高政府補貼、調整基礎養老金等方面做出規定,為參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更好地保障參保居民的基本生活。

這次參保的範圍規定,凡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本縣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政府將按年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參保人選擇年繳納100元、200元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選擇年繳納300元、400元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40元;選擇年繳納500元及以上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規定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相關手續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領取人員7至9月調增的基礎養老金,已於9月底全部發放到位。從10月開始,該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按照新的標準實現按月發放。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因戶籍遷移,需在省內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個人賬戶資金,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由省在年內統一進行結算。需跨省轉移的,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