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工傷賠償標準「完整版」

才智咖 人氣:2.51W

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於用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或第三者,用人單位均應承擔保險責任。以下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吉林省工傷賠償標準,歡迎閱讀!

2016年吉林省工傷賠償標準「完整版」

  2016年吉林省工傷賠償標準【完整版】

(一) 醫療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 每人每日23.39元

(三) 交通費、食宿費

(四) 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

(五) 停工留薪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六) 護理費評殘前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人標準支付

評殘後的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長春職工月平均工資×50%;大部分不能自理:長春職工月平均工資×40%;部分不能自理:長春職工月平均工資×30%。

(七) 一至十級及工亡傷殘待遇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

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

一次性醫療

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

總計

一級

27個月本人工資

90%本人工資

   

二級

25個月本人工資

85%本人工資

   

三級

23個月本人工資

80%本人工資

   

四級

21個月本人工資

75%本人工資

   

五級

18個月本人工資

70%本人工資

18個月本人工資

16個月本人工資

52

六級

16個月本人工資

60%本人工資

16個月本人工資

14個月本人工資

46

七級

13個月本人工資

 

13個月本人工資

11個月本人工資

37

八級

11個月本人工資

 

11個月本人工資

9個月本人工資

31

九級

9個月本人工資

 

9個月本人工資

7個月本人工資

25

十級

7個月本人工資

 

7個月本人工資

5個月本人工資

19

工亡

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長春市(2015)5086.58元×6=30519.48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5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31195元×20=623900元

備註: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1—4級: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6級: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7-10級: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亡: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