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晚婚生育津貼的條件

才智咖 人氣:2.28W

領取晚婚生育津貼需要什麼條件?

領取晚婚生育津貼的條件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天;

(2)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7天;

(3)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4)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晚育津貼領取條件:到達晚婚條件,並且為初育,晚婚就是: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實質就相當於產假工資,除非你剛生完孩子就去上班,就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同時領工資,還有生育津貼也不一定是分娩後三個月就能領的,必須是生孩子本月社保是正常繳費狀態,且分娩之前連續繳滿9個月,未連續繳滿9個月,就分娩後連續繳滿12個月才能領取。

申請晚育津貼手續

一、結婚證

二、生育服務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四、就診醫院《診斷證明書》

五、以上證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六、填寫《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申領晚育獎勵,應夫妻雙方簽字確認,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如有一方無單位應在(蓋章)處註明“無單位”。

七、如果身份證號開頭不是“110”的提交《北京市戶口簿》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