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房養老將擴大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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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房養老將擴大試點

保監會:將盡快推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

1月25日,2016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在京召開。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表示,2016年,爭取儘快推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抓緊制定試點方案,並組織好實施。

會上公佈的資料顯示,2015年保險業維持了強勁的增長勢頭。保險業總資產達到12.4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1.7%,全行業淨資產1.6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1.4%。2015年全國保費收入2.4萬億元,同比增長20%。

同時,保險業務結構不斷優化。與國計民生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農業保險、健康保險快速增長,增速分別為19.2%、15.1%和51.9%。壽險新單期繳業務同比增長41.3%,其中長期期繳業務同比增長16.8%,業務內含價值不斷提高。保險行業償付能力總體充足,市場執行安全穩健,沒有發生大的風險事件。

業內呼籲多年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也將出臺。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表示,2016年,爭取儘快推出稅延養老保險試點,抓緊制定試點方案,並組織好實施。做好稅延保險資訊平臺建設、稅延保險監管制度制定、示範條款設計等試點準備。

養老險個稅遞延,是指允許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投保人在個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稅,這是一種降低投保人繳稅基數的稅收優惠。

所謂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稅款。考慮到期間物價上漲因素,這一產品實際能起到個稅“減負”作用。同時,由於在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時,投保人處於不同的生命階段,收入水平和邊際稅率都有非常大的區別,因此投保人可以利用這一優惠政策降低當期稅務負擔。

“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既是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又是一個潛力不可限量的巨大基金池,對完善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來說,具有標誌性意義。”業內人士認為,通過延遲納稅的`激勵政策增強商業養老保險的吸引力,將極大利好保險業,特別是壽險行業,進而可以通過刺激養老險第三支柱的發展,彌補養老體系短板。

以房養老將擴大試點

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日前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上表示,2016年保監會將在現有4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選擇經濟條件較好、房地產市場較為規範、當地政府支援的城市和地區納入試點範圍,通過擴大業務經營區域,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這項政策福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2014年6月,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15年3月,幸福人壽的首款“以房養老”產品“幸福房來寶”獲批上市銷售。記者從該公司獲悉:截至2015年底,幸福人壽已與45戶家庭62位老人簽訂了投保意向書,其中既有無子女的失獨老人、孤寡老人,也有有子女的老人,在子女同意後參與投保。目前已完成承保手續的老人有38位,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老人有29位;參保老人平均年齡70.5歲,平均每戶月領養老金8465元,月領金額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歲的單身女性老人,月領額達到19003元。

由於試點以來僅完成38位老人的承保手續,有業界人士提出“以房養老”市場遇冷。幸福人壽有關負責人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項創新金融業務,“幸福房來寶”也是一款定位小眾的金融創新產品,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目前業務進展與公司預期相符,公司本著穩健審慎的原則開展試點工作,不追求規模。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認為,目前我國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以家庭養老為主,以房養老作為政府養老的補充部分,更適合擁有兩套或兩套以上房產的,無子女或者不涉及遺產繼承問題的老人。

南開大學教授朱銘來認為,首款“以房養老”產品的本質仍是長期壽險產品,保險公司應該提高條款費率的透明化程度,尤其是要面向老年人銷售,文字表述上也應儘量通俗易懂,這樣才更容易開啟市場並使投保人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黃洪表示,前期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其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探索出了一條養老融資的新路,為有房產但養老資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種養老選擇,使老年人的“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二是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質量,得到了參保老人的充分肯定;三是逐漸澄清了社會公眾原有的模糊觀念和一些錯誤認識,普及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知識,擴大了社會影響;四是逐漸摸索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業務流程和風險管控體系,為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