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以房養老下月試點 看外國的以房養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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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我國以房養老下月試點 看外國的以房養老政策

以房養老是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在國外較為普遍,在國內發展還剛剛起步。7月1日開始,以房養老將於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城市開始進行試點,這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訊息,如果試點成功的話,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以房養老”是國際上成熟、普遍養老方式之一,國內初起步,開展“以房養老”在國外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鑑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國外以房養老的一些做法:

美國——“以房養老”模式的專業名稱叫做“倒按揭”。倒按揭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的'。如今,倒按揭在美國日趨興旺,常說的倒按揭模式也是以美國模式為藍本的。美國的倒按揭貸款放貸物件是62歲以上的老年人。

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居住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到30萬加元之間,只要你不搬家、不賣房,房產主權不變,可以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後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比如一位65歲的老人將所住的房產抵押給銀行,貸到10萬加元,該老人15年後“歸西”後,銀行將其房產處置後獲得20萬加元,減去10萬加元的貸款,再減去15年的貸款利息後,剩餘的幾萬加元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繼承人所得。

英國——英國以房養老模式更多借助保險公司力量。據調查資料顯示,超過1/3英國人打算利用房產籌集養老金。有一成退休者被迫出售房產或換成較小房子來維持生計。英國的“以房養老”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房產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每月取得貸款作為養老金,老人繼續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進養老院後用該住房歸還貸款。據調查,大約有20%的50歲以上的老年人打算採用這種方式。另一種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此外,還有老人將房產出售後搬到其他物價水平較低的國家去養老。

看到以上國家的做法,加上中國的國情,以房養老漸漸會成為一種趨勢,那很自然的得出一個結論,現在你選的房子位置和升值潛力可能決定了退休以後的生活質量;當你年老的要做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養老的時候,房子值錢了,你每月能取得的養老金肯定比較多,生活質量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