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養老保險“轉接”至居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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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型別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職工養老保險“轉接”至居民養老保險,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職工養老保險“轉接”至居民養老保險

在哪裡辦理:

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辦理“轉接”手續。

以前繳的錢怎麼辦:

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將全部按規定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領待條件:

按照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時間領取,即參保人年滿60週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繳費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在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時已年滿45週歲、不滿60週歲的,可選擇不補足15年;試點時已滿60週歲的,可選擇不繳費。)

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準,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係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範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