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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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併嗎,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併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併嗎: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在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前,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條件,又不願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也可以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延長繳費,繳費達到退休規定年限後,再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併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從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由哪些組成: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為了適應國情的需要,在我們國家養老保險實際上大致是由三部分組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個人儲蓄性養老。

我們常講的養老保險便是其中的基本養老保險,其中退休金即指基本養老保險金。

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我國養老保險的構成,充分體現了國家、企業和個人在養老保險方面的作用,深刻體現了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高度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