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各地生育保險落實重點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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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甘肅生育保險落實狀況如何?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甘肅各地生育保險落實重點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通報

  甘肅各地生育保險落實重點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通報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6年醫療生育保險重點工作安排,我廳相繼對降低生育保險費率、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施付費總額控制、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等重點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不斷加大改革力度,狠抓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有了新進展。現將各地落實重點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

人社部、財政部《關於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0號)下發後,我廳立即轉發各市州執行,並在2015年12月出臺了《甘肅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甘人社通〔2015〕431號),對生育保險徵繳、待遇享受、醫療管理服務及參保單位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截至目前,全省14個市州生育保險費率已全部將至0.5%以內。其中:酒泉、張掖、慶陽、白銀、隴南、臨夏、甘南等7個市州實行0.5%的'費率;蘭州市企業職工實行0.5%、機關事業單位職工0.35%的費率;平涼、定西兩市企業職工實行0.5%、機關事業單位職工0.3%的費率;嘉峪關、武威兩市企業職工實行0.5%、機關事業單位職工0.2%的費率;天水市實行0.45%的費率;金昌市實行0.3%的費率。

二、付費總額控制

為充分發揮醫保支付方式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對醫療費用的制約作用,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省人社廳、財政廳下發了《關於深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施付費總額控制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7號)。各地積極行動,緊緊圍繞人社部和我廳對付費總額控制的一系列意見要求,以建立約束機制為重點,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甘人社通〔2016〕7號檔案規定,各地應在2月底前制定出臺付費總額控制實施方案,3月底前向各定點醫療機構下達總額控制指標。截止目前,全省有7個市實施了付費總額控制,其中:張掖、武威兩市已於2010年起實施了總額控制下的複合式付費方式;蘭州、嘉峪關、酒泉、平涼4市已正式下發《付費總額控制實施方案》;隴南市將總額控制下的複合式付費方式直接寫入服務協議實施;金昌、白銀、定西、慶陽、天水、臨夏、甘南等7個市州尚在制定方案。

三、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試試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和人社部《關於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98號)精神,我廳決定全省全面取消定點醫藥機構行政審批,強化協議管理,並轉發了人社部發〔2015〕98號檔案,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細化規範協議內容,促進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優良的基本醫療服務,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從2016年起定點醫藥機構簽約率達到100%。截止目前,全省14個市州中已有12個市州出臺了《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金昌、天水兩市還在制定中。

上述三項重點工作任務,總體進展情況良好,但部分地區的進度遠遠落後於工作要求。目前,時間已近過半,工作任務仍很艱鉅,還有大量改革工作任務要在下半年完成。因此,各地要按照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要求,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實。已經完成上述重點工作任務的市州,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執行情況,不斷完善政策制度。尚未完成的市州要抓緊時間,以時不我待的精神,攻堅克難,確保各專案標任務完成,為各項重大改革工作,打好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