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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失業保險穩定崗位促進就業有關政策
一、政策的覆蓋範圍、內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依據
(一)援企穩崗
問:穩崗補貼的型別和補貼標準分別有哪些?
答:穩崗補貼分為三個大類六個小類,一是實施兼併重組的企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企業(上述三類企業按上年該企業繳費的50%給予補貼),二是在職職工工資連續三個月低於上年度統籌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企業(按上年企業繳費的45%給予補貼),三是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上年企業繳費的40%給予補貼)。
問: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工業和加工業需要有主管部門的證書或授權證書);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正常減員即指退休、死亡及勞動合同到期三個型別);
(4)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
問:穩崗補貼資金的使用範圍及截止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穩崗補貼資金的適用即截止時間如下:
(1)補貼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需要作出明細的支出預算,預算合計人數和金額需與申報審批表中“穩崗補貼專案”各項人數和金額一一對應。
(2)政策執行至2020年。
問:申請穩崗補貼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答:為了嚴格執行雲人社發﹝2015﹞16號檔案、雲人社發﹝2015﹞121號檔案的相關規定和後期督查的需要,申請穩崗補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審批表;
(2)穩崗補貼專案預算明細表;
(3)連續三個月工資彙總表;
(4)失業保險繳費憑證;
(5)勞動用工登記臺賬;
(6)單位開戶許可證。
(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問:國家關於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答:2016年5月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降低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繳費費率由2%下調為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1.4%下調為1%,個人繳費由0.6%下調為0.5%(此政策暫從2016年5月1日執行到2018年4月30日)。
(三)給予失業人員創業補助金
問:對失業人員創業的國家提供什麼樣的政策幫助?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並招用其他失業人員的,按規定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給予3000元的創業補助金。申領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
2.失業人員證明材料(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表等);
3.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依據(營業執照等);
4.吸納失業人員的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名冊;
(四)給予特困失業人員社保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問:對特困失業人員國家有哪些補貼政策?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和期滿後的特困失業人員(指“零就業家庭”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和“4050”失業人員),就業服務機構在實施“一對一”幫扶就業措施時,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分別給予社保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社保補貼按照實際繳納的2/3予以補貼,繳費基數按照不超過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100%計算。公益性崗位補貼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給予補貼。享受了其他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不得再享受特困失業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
二、辦理程式
(一)穩崗補貼的辦理程式
問:穩崗補貼的辦理程式是什麼?
答:參保並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照如下步驟申領穩崗補貼:
1.申請企業向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所需材料參見上述);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申請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的情況簽署意見;
3.參保地人社局簽署稽核意見,彙總企業名單後上報市級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稽核;
4.稽核通過後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5.根據市政府審批情況送市財政局劃撥資金至各經辦機構發放給各符合條件的企業;
6.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各企業使用資金情況進行檢查。
(二)給予失業人員創業補助金的申領程式
問:失業人員創業補助金如何申領?
答:失業人員可按如下步驟申領補助金:
1.申領人員向發放失業保險金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領人員的資格予以稽核,稽核通過後彙總企業名單報同級人社部門稽核並公示(時間7天);
3.公示無異議後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請示同級財政部門劃轉資金撥付給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員。
(三)給予特困失業人員社保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問:特困失業人員如何申請社保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答:特困失業人員按照如下步驟申領社保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1.特困失業人員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經辦機構根據申請人的情況予以稽核,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彙總;
3.報請同級財政部門稽核劃撥資金給相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