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怎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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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份開始,我市住房公積金還貸可以申請按月提取,許多小夥伴肯定還有疑問,專家解答來咯↓↓↓

麗水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怎麼提?

1、問:什麼條件下可以申請按月提取還貸?

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你要符合“申請人”條件,即申請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申請人,為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尚未還清麗水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是要符合信用條件,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無連續二期或累計六期及以上逾期還款記錄;

三是要符合保留金額條件,申請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大於管理中心規定的保留金額,保留金額在還貸期間不能提取。保留金額為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2倍。

2、問: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需要同時提供:

(1)經單位核實蓋章的《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業務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及影印件1份;

(3)申請人結婚證及影印件1份;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影印件1份;

(5)組合貸款中的商業銀行住房借款合同及影印件1份,貸款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還款記錄清單。(有組合貸款者提供)

3、問:我要如何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答:具體流程是:

(1)申請人攜帶規定的材料,到繳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申請人夫妻雙方在同一繳存地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須同時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稽核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按月提取還貸的決定。

(3)經管理中心稽核同意准予提取的,申請人與管理中心簽訂《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協議書》,協議生效後次月開始,管理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額並在月底前轉賬支付到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內。也就是說,你7月份辦理完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從8月份起,你的聯名卡就能按月收到款項了。

公積金聯名卡是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按月提取的資金是從聯名卡上支付的,請大家及時辦理。辦理公積金聯名卡可以由單位統一組織辦理,也可以由職工單獨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

4、每月可以提取多少公積金?

按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超過借款職工上月實際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中商業銀行貸款的本息)。借款人上月如果沒有及時還款,或者單位沒有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造成職工賬戶內餘額不足,當月就可能按月提取不了公積金。

5、問: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按月提取還貸的提取順序是怎樣規定的,需不需要一同來辦理?

答:借款人及配偶在同一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一同來辦理按月提取業務,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借款人賬戶餘額不足時再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夫妻雙方在不同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照管理中心業務先後次序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賬戶內餘額。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餘額都達到保留金額才能申請辦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業務。

6、問:我算了一下,每月按月提取還貸的金額已經足夠我還房貸了,是不是辦理按月提取還貸後就會自動抵扣,我就不用管了?

答:不是。按月提取還貸不是以繳存公積金直接衝抵貸款,是先還貸後提取,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額並轉賬支付到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的提取業務。提取的金額是按不超過上月還款本息轉入你個人公積金聯名卡賬戶內的,況且你的還款賬戶不一定是聯名卡賬戶。你還是需要及時查詢自己住房貸款還款賬戶,確保有足夠金額按月正常償還貸款本息。

7、問:我愛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我是正常繳存的,我們在麗水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至2015年7月1日貸款期間已有兩年未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申請提取或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

答:若夫妻雙方各自賬戶餘額大於保留金額,雙方在留足保留金額後可根據《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每間隔12個月可提取的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後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方可單方申請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

8、問:如果我換單位了,需重新申請辦理提取還貸業務嗎?

答: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在同一個中心(分中心)內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的,無需繳存職工另行申請,原按月提取還貸協議繼續執行;跨中心(分中心)轉移的,原按月提取還貸協議自然終止,繳存職工若要繼續按月提取還貸業務的,需向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重新申請辦理。

9、問:我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時也符合貸款期間間隔12個月提取的條件,是不是攜帶按月提取的材料就可以同時辦理這兩個業務了呢?

答:不是。辦理不同的提取業務,需要提供不同的提取材料。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按月提取還貸協議有效期間,除一次性歸還該套住房貸款提取外,申請人不得再申請辦理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如需要辦理貸款期間間隔12個月提取,必須在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前,提交規定的提取材料申請業務辦理。

10、問:我月繳住房公積金1320元,公積金組合貸款月還款額為5000元,至2015年7月1日貸款期間已有一年半未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有24100元,如果申請辦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業務,申請之前我是否可以提取保留金額之外的金額?

答:根據《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每間隔12個月可提取的規定,你在留足保留金額15840元后,剩餘8000元可以辦理常規提取業務予以提取。但鑑於你的.月繳存額遠小於月還款額,月提取額是按不超過職工上個月的還款額核定的,你的按月提取還貸金額上限為5000元,建議你在留足保留額後直接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剩餘這部分公積金很快被按月提取了,可以減少提取手續。

11、問:我有一套住房是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另一套住房是商業貸款未結清的,不管憑藉哪套住房以何種方式來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也應先留足保留金額?

答:只要有公積金貸款未結清,不管以何種規定方式提取,都要留足保留金額。

12、問:有商業貸款無公積金貸款的能否申請按月提取還貸業務?

答:這種情況不能申請按月提取還貸業務,但每間隔12個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本息,賬戶不需留存保留金額。

13、問:在按月提取還貸協議有效期間再次購房,超出保留金額部分是否可以提取?

答:在按月提取還貸協議有效期間,除一次性歸還該套住房貸款提取外,申請人不得再申請辦理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當然該套房按月提取還貸業務終止後,如符合其他規定的提取條件,是可以申請辦理相應的提取業務的。

14、問:原規定的繳存職工在償還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期間每間隔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的規定是否依然執行?按此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否需要留足保留金額?

答:原規定的繳存職工在償還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期間每間隔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的規定自2016年7月起停止執行,停止執行前按此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無需留足保留金額。

15、問:我擔心7月1日後,大家都去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到時公積金大廳會不會很擁擠影響業務辦理?

答:因為辦事大廳接待能力有限,我們公積金網站將在今年6月中旬上線預約排隊辦理模組。我們建議各位繳存職工可以在網上先預約再過來辦理按月提取業務,避免擁擠浪費時間。

需要說明的是,該項政策不是臨時性的,各位繳存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安排時間辦理業務。而且辦理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如間隔1年以上提取,提取的金額是以你上一次提取時間到本次申請提取時間這一還款週期的實際還款額為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