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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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辦理醫療保險報銷業務的市民們,你們知道應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嗎?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溫州醫療保險報銷指南,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溫州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溫州醫療保險報銷指南

報銷條

1、城鄉居民醫保進行申報,一年申報一次,參保人需按時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

2、因病到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就診購藥,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3、 參保人員符合城鄉居民醫保規定支付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含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

4、資料完備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就醫時自費墊付的醫療費用

報銷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已開通金融功能或用於支付的其他銀行卡)

2、原始醫療費發票(收據);

3、醫療費明細清單(醫院蓋章);

4、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醫院或醫生蓋章);

5、 門診病歷(包括特殊病或慢性病病歷);

6、相關檢查化驗報告單(醫院蓋章);

7、其他材料包括:

(1)醫療證明:急診留觀證明(醫院急診科、醫保辦蓋章)、急診記錄;

(2)登記審批憑證:轉外就醫登記憑證、異地安置登記憑證、臨時外出急診審批單、外傷經過(未刷卡原因)說明;

(3)公務員工傷醫療費:工傷認定書;

(4)低保補助:低保證、戶口簿;

(5)交通事故:事故責任認定書、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用於確定賠付比例)。

報銷流程

1、 業務人員核對參保人身份,檢查參保人報銷資格。如沒有報銷資格,退回參保人提交的材料,告知參保人或其代辦人不能報銷原因;

2、如屬臨時外出就醫的,填寫《溫州市區醫療保險臨時外出就醫急診認定》,作急診認定;

3、如屬外傷或未刷卡的,填寫《溫州市區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情況說明》,說明外傷經過或未刷卡原因;

4、業務人員受理參保人遞交的材料,參保人或其代辦人在《溫州市區醫療保險報銷醫療費收件確認單》(一式二聯)上簽字確認,業務人員交給參保人或其代辦人《溫州市區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申請單》(參保人聯);

5、發票(收據)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即時完成稽核和結算;發票(收據)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和結算,完成結算後代發銀行在5-7日內完成參保人市民卡或其他銀行卡到賬。

報銷比例及範圍

溫州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在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50%,個人自負50%;

2、在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40%,個人自負60%;

3、在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35%,個人自負65%。

溫州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持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的市民,在溫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就醫或購藥,其產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承擔的部分直接向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支付。

2、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按規定記帳。

(1)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2)特殊病種、慢性病種門診醫療費用

(3)住院醫療費用

(4)其他醫療費用

3、參保人員確因病情需要到溫州市外診治的,須由轄區經辦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開具轉診證明。

報銷地點

溫州市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學院中路303

電話:0577-8909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