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溫補貼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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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以下是關於湖南高溫補貼發放辦法的具體內容,以供參考!

湖南高溫補貼發放辦法

  

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合理調整工作時間,避免高溫時段現場作業。對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對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在35℃-37℃之間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裝置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津貼標準原則上應不低於150元/人/月。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湘勞社政字〔2005〕20號

各市州勞動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保護夏季高溫環境下作業勞動者的身心健康,現將夏季高溫時段勞動保護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合理調整工作時間,避免高溫時段現場作業。對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對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在35℃-37℃之間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裝置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津貼標準原則上應不低於150元/人、月。

二、各地要從貫徹“以人為本”思想的高度,關心人民群眾生活,切實搞好高溫期間的防署降溫工作,指導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防署降溫知識的宣傳,準備必要的防暑降溫物品,同時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積極為勞動者創造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環境。

三、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執行。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五年七月七日

高溫補貼每月150元

2012年出臺的《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制訂了我省高溫補貼標準,一直沿用至今。

三湘都市報記者從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獲悉,2015年度的高溫標準規定:全省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每人每天6.9元。

“高溫津貼必須在工資以外額外支付。”人社部門表示,如果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名義上發放了高溫津貼,卻將高溫津貼計入最低工資標準,此行為侵害了職工合法利益。同時,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的,可撥12333投訴。

2016年落實“補漲”

我省的高溫補貼標準多年未調,從目前來看,該標準已與鄰近省拉開一定差距。據統計,高溫津貼標準最高的是江西,每月240元;其次是浙江,每月225元,湖北、河南等中部省份每月也不低於200元。

對此,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溫補貼標準的制訂和調整,必須由省級人社部門會同多個部門制定,並適用於湖南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目前,人社部門正在對全省的用工及薪資水平進行普查,新的.高溫補貼標準最快2016年出臺。

他表示,眼下最迫切的並不是漲標準,而是要落實到位。就這每月150元,仍有相當一部分勞動者都沒拿到。從下週起,全省將開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其中用人單位遵守高溫作業時間和高溫津貼支付情況、暑期頂崗實習學生的勞動權益保護情況是檢查重點。■記者 劉璋景 實習生 裴陽

呼聲

勞動者盼高溫補貼“升級”

“目前的高溫補貼標準還不夠半個月的水電費。”調查中,不少勞動者盼望湖南高溫補貼能夠“升升溫”。

劉從明3年前從益陽老家來長沙從事水泥工。他說,自己所在工地還算貼心,每年都給工人們發150元一個月的高溫補貼,但隨著物價水平的升高,這部分錢甚至不及兩天的生活開支,高溫補貼早該“升級”了。

徐勇在一家小型企業工作,到了夏天單位發點綠豆和白糖就抵扣了高溫補貼,“工作不好找,老闆說抵扣了,我們也沒有辦法。”徐勇說。

大部分勞動者表示,真正享受高溫補貼權利仍比較難,在目前就業困難的情況下,不少勞動者對此敢怒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