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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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向重點鄉村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的意見》,而這裡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是有補貼發放的,那2021年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是多少?駐村幹部都有哪些待遇?

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標準

一、2021年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是多少?

2021年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各地不一,有的有伙食費補助、工作經費、通訊補貼等,具體可去當地相關部門諮詢。部分地區2021年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如下:

1.2021年西藏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

2021年2月,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西藏自治區創先爭優強基礎惠民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調整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表示從2021年1月1日起,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標準:

(1)二類區由52.5元/人·天提高到70元/人·天;

(2)三類區由70.2元/人·天提高到90元/人·天;

(3)四類區5000米以下由88.8元/人·天提高到110元/人·天;

(4)四類區5000米以上(含5000米)由92元/人·天提高到120元/人·天。

2.2021年山西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

(1)駐村工作隊工作經費,人口在300人以下的`每個工作隊0.5元,人口在300-700人的每個工作隊1萬元,人口在700人以上的每個工作隊1.5萬元。

(2)駐村工作隊員和農村第一書記生活、交通、通訊補貼按實際在崗天數每人每天80元標準執行,人均安排2萬元。

3.2021年甘肅省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

(1)依據甘辦字〔2019〕115號和定幫領辦發〔2019〕4號檔案精神,為縣級選派駐村幫扶隊成員每人每天落實生活補助100元,每人每月落實通訊補貼80元。

(2)及時足額撥付省財政每年1萬元的貧困村幫扶隊工作經費和1萬元的第一書記工作經費。

4.2021年江蘇省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

(1)省市幫扶工作隊隊員的管理和有關待遇,按照省委組織部《關於做好選派優秀機關幹部到村任第一書記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組通〔2015〕66號)、《關於加強到村任職第一書記管理的辦法(試行)》(蘇組通〔2015〕68號)、《關於加強省委幫扶工作隊管理的若干規定》(蘇組通〔2016〕63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委幫扶工作隊管理的若干規定》(蘇組通〔2019〕1號)規定執行。對省派幫扶工作隊隊員(第一書記),任期內省財政按照每人每年7.5萬元的標準安排專項工作經費。各地要保證本級所派第一書記工作經費,具體由各地財政統籌安排。

(2)對選派隊員要定期安排體檢,辦理相關保險,額度不低於50萬元,參照本級財政規定的差旅費伙食補助標準給予適當生活補助,並幫助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二、駐村幹部都有哪些待遇?

待遇一: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

駐村期間,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原人事關係、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不承擔派出單位工作;黨員組織關係轉到村,不佔村幹部職數,一般不參加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農辦、農業農村部門及鄉村振興部門和鄉鎮(街道)黨(工)委進行日常管理,嚴格落實考勤、請銷假、工作報告、紀律約束等制度。派出單位加強跟蹤管理,每半年聽取1次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彙報。

待遇二:評優提拔

駐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縣黨委組織部門、農辦、農業農村部門及鄉村振興部門會同鄉鎮(街道)黨(工)委進行年度考核,以適當方式聽取派出單位意見,考核結果反饋派出單位;期滿考核由派出單位會同所在縣黨委組織部門、農辦、農業農村部門及鄉村振興部門和鄉鎮(街道)黨(工)委進行。考核過程中深入聽取村幹部、黨員、群眾意見,全面瞭解現實表現情況。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使用、晉升職級、評定職稱的重要依據。

待遇三、生活補貼

駐村幹部除了有工資、評優提拔外,每天還可獲得生活補貼,比如西藏地區,從2021年1月1日起,二類區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70元/人·天;三類區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90元/人·天;四類區5000米以下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110元/人·天;四類區5000米以上(含5000米)駐村工作隊隊員生活補貼120元/人·天。

待遇四:體檢、辦理相關保險等

在江蘇地區,江蘇省委組織部發布通知表示對選派隊員要定期安排體檢,辦理相關保險,額度不低於50萬元。

總的來說,2021年駐村人員發放補貼標準各地不一,一般有工資待遇、評優提拔待遇、生活補貼、體檢等待遇,具體可去當地相關部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