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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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保障我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食品衛生和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預案:

一、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食品安全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有效地發展。

二、領導組及機構

我鄉成立由鄉長擔任組長的食品安全工作領導組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月報制,群體聚餐申報和派員指導制,資訊和監管人員管理制,責任追究制等有關制度,做到有依可查,有度可循。

四、成立食品安全搶救突擊隊

針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鄉成立搶救突擊隊,組成人員由食安辦、鄉衛生院、學校負責人、派出所和鄉撲火應急分隊人員,用以在我鄉突發食品安全時對人員的搶救、運輸、協調等工作,確保事幫發生後工作有條不紊。

五、我鄉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防禦措施

1、學校及周邊環境:主要是對學校伙食團從業人員資格審定,衛生條件,食品來源等採取嚴格檢查;對周邊從事小食及零售攤點進行清理;對學生用餐習慣及衛生進行教育。由學校資訊員定期不定期監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2、商店及攤點:主要針對各商店所出售的有關食品進貨渠道、食品認證程式、生產日期、有效期、廠商等進行嚴格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進入我鄉市場。對小攤小販衛生條件和食品安狀況進行查處,有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堅決查處。

3、農村群體性聚餐:嚴格建立完善群體性聚餐申報制度,切實抓好群體性聚餐監控管理,重點是對農村群體性聚餐督促,指導食品衛生,同時查處是否有黴、爛、過期、有害食品,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食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鎮政府統一領導全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4.依靠科學,處置有力。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果斷處置,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保持社會穩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食物(食品)種植、管理、加工、包裝、流通、儲存、消費等過程中發生的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學依據證明可能對社會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應急工作需要和形勢需要,設立新街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職能小組。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救援、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到達現場的最高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其他相關負責人擔任。

1.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日常事務的開展和5個職能小組的協調安排。

2.搶救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救援、搶救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救援、排險行動;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排險救援器材、裝置、藥品等物資;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人員的後勤保障問題。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緊急呼叫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裝置和醫務人員;展開搶救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善後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做好其它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核實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嚴格控制有害渠道,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隱患監測與事故報告

(一)隱患監測

各村、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關動態資訊。

(二)事故報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四、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須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社會、個人和外國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質,統一由政府接受,並加強管理和監督。

(二)事故通報與調查報告

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故調查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證工作,及時掌握事故的有關情況。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調查組儘快完成事故的調查報告,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群)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資訊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建立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為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資訊報告與釋出

第七條按照相關檔案及精神,資訊報告與釋出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釋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群)、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域性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絡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資訊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域性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資料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後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新增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群眾和消費者舉報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資訊通報,獲取安全資訊。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群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於食品安全資訊報道,拓寬食品安全資訊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並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並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製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並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釋出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燬,並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衛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佈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資訊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專案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佈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後,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於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並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製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援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裝置、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援。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群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群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加強人民群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資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釋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資訊。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採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指導

規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編制本應急處置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及教育部《關於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食品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

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

報告

、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學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

領導

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內的食品衛生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

報告

、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適用範圍

xx市xx職業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依據本預案執行。

(五)響應級別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一、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xx市xx職業學校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處置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救治協調組、後勤保障組和新聞資訊組等4個工作組。

xx市xx職業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本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確保應急處置任務完成。

1、根據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項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

4、及時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

彙報

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汙染食品用具;保護好現場及食品留樣、進貨單,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學校全力配合事故調查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

材料

和樣品;切實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5、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時開展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工作,穩定學生情緒,避免由於資訊失真導致慌亂。

(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現場處置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部門進行事件原因調查,做好與調查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控制措施;負責有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的資訊報送工作。

2、救治協調組,組長: ,組員: 、相關年級組長及班主任。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救治協調工作,負責與衛生部門聯絡,配合醫療機構及時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蹤瞭解傷情或病情動態,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和思想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3、後勤保障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長的接待工作。

4、新聞資訊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報送和溝通工作,負責與市教育局等的聯絡,做好輿情監測與媒體溝通;落實資訊報送工作。

三、監測、預警、報告

(一)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平臺,建立通暢的資訊監測和通報網路,通過日常的監測,及時研究分析學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資訊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小賣部食品、飲用水、周邊環境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資訊資料檔案。對學校發生可能導致重大、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預警資訊進行及時分析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三)報告

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機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將發生事故情況報市教育局職能處室,並立即協調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若有證據或理由懷疑有人投毒,應當立即報警。

1、報告範圍

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對師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的食品安全隱患均屬報告範圍。

2、報告時限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發現)後,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報告,同時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

總結

報告。

3、報告程式

初次報告: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傷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及報告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修正和補充。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過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總結

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事故意見和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四、保障措施

(一)資訊保障

學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專項資訊報告制度,負責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向社會及媒體釋出。

(二)醫療保障

學校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配備專職校醫,建立校醫務室,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的救護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醫療機構和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教育主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衛生部門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資金保障

學校從公用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經費做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礎性工作,確保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學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向本級政府專題彙報,申請專項經費。

(四)演習演練

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演練演習,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

(五)宣教培訓

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只是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獎懲

全校教職工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失誤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五、後期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和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六、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制定並公佈實施,將定期根據食品安全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學校在防控應急工作中的具體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事故調查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七、附則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負責解釋。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並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援。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並儲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資訊,儲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汙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資訊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資訊,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新增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通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資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通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絡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範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後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通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儲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燬的食品,及時予以銷燬。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並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資訊;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資訊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資訊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建立通暢的資訊監測和通報網路,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資訊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資訊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資訊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資訊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資訊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援。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資訊。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綜合協調組

(二)事故調查組

職責:組織開展事件調查、現場處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事發單位迅速控制事態,對問題產品採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三)現場維穩組

職責:負責深入現場,收集各種資訊,及時反饋指揮部,做好患者親屬安撫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

(四)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

職責:組織媒體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協調媒體採訪,跟蹤網路輿情,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視情況籌辦新聞釋出會。

(五)專家諮詢和應急檢測協調組

職責:抽調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諮詢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調市內檢測機構開通綠色通道,開展應急檢測,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建議

(六)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通訊、交通工具、資金、物資等後勤保障工作。

(七)處置督導組

職責:負責督導落實各工作組職能職責,對違反處置工作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或查處。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應急響應

酒博會期間,各區縣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立即上報市局值班室。經核實屬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區縣政府處置,市局進行指導;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實後,報市政府並開展處置。

三、事故處置

(一)控制問題食品。事故調查組對事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疑問題食品和原料、工具、場地等依法採取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查清問題食品及原料的來源和市場流向,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或銷燬問題食品。

(二)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進行抽樣和檢測,儘快查明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

(三)追蹤來源流向。事故調查組核實問題食品的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及流向,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並通報有關部門協查。

(四)加強現場穩控。現場維穩組對事發現場、酒店、醫療機構等場所出現的患者家屬進行疏導穩控。

(五)及時報告情況。綜合協調組持續協調各組開展工作,並隨時掌握事故變化動態和處置工作進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六)專家研判。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對事件性質、原因進行研判,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七)新聞宣傳。收集相關資訊資料,關注網路輿情,接待相關媒體,撰寫新聞通稿,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釋出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處置不良資訊。

(八)響應終止。當事件原因調查清楚、安全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後,領導小組做出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的決定。

四、工作紀律

(一)強化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高度負責,嚴禁脫崗,全體幹部職工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二)認真履職,確保隨叫隨到。酒博會期間,週末照常上班,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全體幹部職工要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開展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 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 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 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釋出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式和許可權,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電話、傳真、行為、網路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並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於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於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程序、處置程序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鑑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資訊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燬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訊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

五、後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資訊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後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後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詢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置

1、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1.目的

為了規範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檢驗體系和突發事故的應急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驗能力,最大限度地為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術支援,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健康。

2 範圍

適用於本所食品檢驗、抽樣及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體系的建立、執行和具體實施。

3 職責

3.1所長組織成立應急檢驗工作小組,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檢驗工作。

3.2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抽樣、檢驗工作的統一指揮、安排、協調工作,並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檢驗結果資訊。

3.3 相關抽樣站(室)、食品檢驗中心、業務辦和行政辦在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安排下,負責及時做好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應急檢驗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先、準備充分、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4.2 組織管理體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檢驗領導小組”),負責應對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副組長由食品檢驗中心分管副所長擔任,成員由所班子其他成員、食品檢驗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業務辦主任、行政辦主任、業務監督檢查室主任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應急檢驗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落實、協調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範圍內負責做好應急檢驗工作。

4.2.2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 研究決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見;

●組織、協調、指揮所內相關部門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準備、應急檢驗處置等工作;

●與上級主管部門就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情況及檢驗結果進行及時彙報;

●組織對檢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離和異常進行研究和正確處置;

●組織對應急檢驗資料和檢驗結果的審定和判定;

● 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絡和工作溝通。

4.3 執行機制

4.3.1 監控與預警

本所食品檢驗中心和業務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可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的日常資訊監控與預警資訊報告工作。對所抽查或送檢食品安全指標質量狀況,適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彙報,對發現存有嚴重不合格項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的食品樣品,必須首先採取應急措施,在1小時內向市質監局食品科進行彙報和預警。

食品安全預警依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對應以上四級食品質量事件釋出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Ⅳ級以下情形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a)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b)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c)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d)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4.3.2 預警資訊的收集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式》檔案規定執行。

4.4 應急檢驗處置

4.4.1 應急檢驗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上報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相關檢驗人員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成員通訊錄上報備案並保證與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訊暢通。聯絡電話變更隨時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接到抽樣檢驗通知時,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相關人員到達指定位置和檢驗崗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並聽從市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4.2應急檢驗處理

對於不同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預警或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啟動相應應急程式,有效組織抽樣檢驗行動。依據四級預警,相應採取四級級響應對策,即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Ⅲ級預警實行Ⅲ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所內各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工作。

⑵Ⅱ級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各自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Ⅲ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有關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Ⅳ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分管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4.4.3 應急檢驗指揮與協調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式啟動預案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統一組織、安排抽樣檢驗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地區協同配合的統一指揮系統,具體負責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

所內後後勤部門負責配合做好車輛排程、試劑耗材供給、水電及相應的環境設施保障工作,確保抽樣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所辦和業務辦公室要做好與市局的資訊交流和彙報工作,及時在第一時間將檢驗資料結果上報市局。

4.4.4應急檢驗保障

● 所內各部門須加強對食品快速檢測車和相關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食品快速檢測車應做到每週例行檢查、保養一次,車載電源應每半月檢查和充電一次,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有效呼叫和使用。

● 總工程師須加強對食品檢驗裝置使用狀態的日常監管,食品檢驗中心裝置管理人員須做好檢驗裝置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涉及到食品衛生安指標的關鍵儀器裝置要進行重點監控,一旦發現有故障,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或呼叫備用裝置,以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需要。

● 食品檢驗中心相關檢驗人員,應保證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所需的試劑、耗材、標準品和藥品等消耗品的儲備量及有效性,保證應急檢驗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處置過程中,所辦公室和財務辦要為應急檢驗和抽樣工作提供必備的交通、食宿、物資、經費保障。

4.5 應急檢驗後的處置

4.5.1 檢驗結果的分析和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結束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將結果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市局,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必要時,可邀請市局分管領導和食品科參加結果的分析評估。

4.5.2 工作小結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在應急檢驗工作全部結束後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對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如有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 應急檢驗預案演練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按照預案要求,應適時組織不同型別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的演練、應急抽樣的演練、應急檢驗處置過程的演練等。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提出應急檢驗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應急檢驗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檢驗工作的實戰能力。

4.7 責任與獎懲

應急檢驗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應急檢驗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行動不力而影響工作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 相關檔案

5.1 LQTPF/E046/0 《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式》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科學、規範、有效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 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 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據《汝陽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縣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級政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制定本預案。

在學校食堂、生活飲水等各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一)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救急組織

一旦發生疑似或食物中毒,應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機制,學校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下列組織應迅速行動,聽從指揮,組織疏散,緊急搶救。

1、報警組:校辦室負責。以最快的速度,正確的方法撥打特種電話,請求緊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衛生所:13243095919

2、處置組:教導處負責,指揮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迅速對中毒學生進行救護,做好學生的疏導和安撫工作,消除學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園安全穩定。

3、急救組:班主任負責。對受傷學生進行搶救、運送,安排車輛急送醫院。並儘快掌握受傷學生的詳細情況,通知家長。

4.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①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刻通知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②立即將中毒者送村醫務室檢查,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時應及時送往醫院。

③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⑤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誇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⑥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配合教育局,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處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等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