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複習要點:水體的自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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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體自淨是指水體受汙染後,汙染物在水體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作用下,使汙染成分不斷稀釋、擴散、分解破壞或沉入水底,水中汙染物濃度逐漸降低,水質最終又恢復到汙染前的狀況。影響水體自淨過程的因素很多,如受納水體的`地形、水文條件、微生物種類與數量,水溫和復氧能力(風力、風向、水體紊流狀況等),以及汙染物性質和濃度等。廢水進入水體後,汙染與自淨過程幾乎同時開始,距排汙口近的水域以汙染過程為主,表現為水質惡化,形成嚴重汙染區,而在相鄰的下游水域,自淨過程有所加強,汙染強度逐漸減弱,水質漸見好轉,形成中度至輕度汙染區域,在輕度汙染水域下游,則以自淨過程為主。

簡介:

水體自淨的定義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定義指受汙染的水體,經過水中物理、化學與生物作用,使汙染物濃度降低,並基本恢復或完全恢復到汙染前的水平;狹義的定義指水體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而使得水體得以淨化的過程。

有機的自淨過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易被氧化的有機物所進行的化學氧化分解。該階段在汙染物進入水體以後數小時之內即可完成。第二階段是有機物在水中微生物作用下的生物化學氧化分解。該階段持續時間的長短隨水溫、有機物濃度、微生物種類與數量等而不同。一般要延續數天,但被生物化學氧化的物質一般在5天內可全部完成。第三階段是含氮有機物的硝化過程。這個過程最慢,一般要延續一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