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築公司工資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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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制度是指與工資決定和工資分配相關的一系列原則、標準和方法。它包括工資原則、工資水平、工資形式、工資等級、工資標準、工資發放等內容。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建築公司工資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建築公司工資制度範本

  2017年建築公司工資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公司內部機制改革,完善和理順企業內部分配機制,維護職工利益、提高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 總體目標

第二條公司重新制定工資制度是為了進一步統一規範工資管理,在內容上考慮到公司與事業部經營目標責任書相銜接,與事業部內部機制改革相一致。新工資制度是建立崗位工資為基礎、效益考核為核心的工資體系。工資體系分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兩大部分。

第三條基本工資體現平穩過度、保護老職工的原則,主要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技術津貼三部分組成。

第四條效益工資即獎金,主要體現績效掛鉤的原則,即完全人工成本與利潤指標、經濟目標責任書相掛鉤的原則。事業部(中心)的工資總額要在完全人工成本的基礎上與淨利潤相掛鉤,實行一定比例的增長或下降,真正體現多盈利、多收益,少盈利、少收益的精神。

第三節 實施範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第四節 基本工資的構成

第六條基本工資主要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技術津貼三部分組成。在調整崗位工資前,對公司現有崗位進行梳理。崗位設定是根據公司不同的工作性質而定,管理崗位以責任大小、管理的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為依據;技術崗位以技術複雜性、責任大小為依據;操作崗位以責任大小和勞動條件、勞動強度等因素為依據。經整理,公司管理崗位分為10級,技術崗位分為7級、操作崗位分為6級,以此作為崗位工資的基礎。

第七條除公司、事業部發文任命的人員外,其他本部職能管理層和事業部職能管理層人員涵蓋管理七級至管理十級,事業部基層單位職能管理層人員涵蓋管理九級至管理十級。專案經理崗位涵蓋管理六級至管理九級,技術負責人涵蓋技術四級至技術六級,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質量員、測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試驗員涵蓋技術六級至技術七級。

第八條崗位工資:將原崗位工資與物價補貼、車貼、飯貼等合併並適當提高形成新的崗位工資。管理崗位工資標準分為10級,技術崗位工資標準分為7級,操作崗位工資標準分為6級,相鄰上下級崗位工資有交叉。每級工資分五檔,每檔相差100元。

第九條工齡工資:按照連續工齡來進行確定並適當提高標準,每一年工齡工資為從原來8元提高到12元,四十年為上限。

第十條技術津貼:技術職稱的補貼,保持公司原有標準不變,即高階職稱為180元/月,中級職稱、技師為120元/月,初級職稱、高階工為80元/月,技術員40元/月。

第十一條一級專案經理參照高階職稱、二級專案經理參照中級職稱、三級專案經理參照初級職稱,專案經理、職稱同時具有者就高不就低。

第十二條工資中法定規定的其他專案如獨補等繼續保留,原有的班組長津貼在崗位工資體現。

第五節 效益工資構成

第十三條效益工資總量,"二部一中心"根據經濟目標責任書進行確定,每年公司根據與事業部(中心)簽定的'經營目標責任書以及年底事業部(中心)財務淨利潤情況,在公司對事業部綜合考核的基礎上確定分配總額。公司本部根據公司整體情況進行確定。

第十四條效益工資分配,公司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難度、強度以及該崗位以往收入的基礎上,確定了效益工資崗位係數,年終按照該崗位的崗位係數、考核係數以及出勤等綜合考核情況進行確定。

第六節 工資管理

第十五條崗位工資的確定。

1.公司中層以上幹部聘任期原則上第一年為本級崗位工資的第一檔,第二年經考核續聘後上升一檔,依次類推,直至最高。

2.公司普通員工崗位工資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初步意見,聽取事業部(中心)、本部職能部門意見後,綜合平衡進行確定。

3.崗位工資實行一崗一薪,從事複合崗位的員工,取高崗位工資。專案經理以公司發文任命為準,基層單位經理助理、部室(分站)負責人以事業部發文任命為準。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的晉升。應屆生為本級崗位工資的最低檔、市場引進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聽取相關部門的意見後進行確定檔次,崗位工資經"二部一中心"考核後按程式報批晉升。公司通過崗位競聘等途徑,建立優秀人才晉升的途徑。

第十七條崗位工資的調整。

1.崗位工資結合崗位聘用,每年調整一次,中途崗位變動,崗位工資次月調整,技術津貼可動態調整。

2.崗位調整後,原則上按照調整後崗位工資最低檔計發,如晉升崗位最低檔工資低於或等於現崗位工資,按提高一檔工資計發。崗位下降後,按同檔工資標準下降。

3.崗位工資、技術津貼調整,需要填寫崗位工資(技術津貼)調整表,事業部中心提出意見,人力資源部初審,報總經理同意後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效益工資發放。效益工資實行動態管理,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先發放,年終總結算。

第十九條加班工資、有毒有害津貼規定。由於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除法定假10天(國慶、五一、春節、元旦)以外的加班,由"二部一中心"在年終效益工資中先行計發,有毒有害津貼在年終結合效益工資體現。

第二十條 過節費、高溫費規定。"國慶、五一、春節"每次500元、高溫費800元,不納入員工效益工資。

第二十一條 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規定。所有新進人員試用期內只有基本工資,無效益工資,試用期後公司留用的,效益工資從試用期算起。

第二十二條 應屆生效益工資規定。應屆博士研究生,效益工資全額。應屆碩士研究生第一年效益工資按70-80%計、第二年按100%計。應屆本科生第一年效益工資按60-70%計、第二年按80-90%計、第三年效益工資100%計。大專生第一年效益工資按50-60%計、第二年按60-70%計、第三年效益工資70-80%計,第四年效益工資按100%計。非應屆畢業生,工作年限在3年內的,參照應屆生計發。

第七節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從2012年1月1日起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