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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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模板,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模板

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模板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指導思想的原則

第二條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條 適用範圍。

1.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 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 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 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 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 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 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 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40%~50%)。

2. 崗位工資。

(1)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 公司崗位工資分為 (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20%~30%)。

3. 工齡工資。

(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 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 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具體情況具體制定,下同)。

4. 獎金(效益工資)。

(1)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 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 津貼。

(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 關於崗位工資。

1.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 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 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於獎金。

1. 獎金的核定程式。

(1) 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 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 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 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 關於工齡工資。

1.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 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 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退休工資制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退休後根據公司退休退職管理辦法發放員工退休工資。

第二十二條 公司考慮物體上漲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調整物價補助金。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 日。

第二十四條 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條 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六條 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七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2017年公司工資制度模板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指導思想

一、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

二、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能力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

三、 逐步構造管理崗位與非管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單勞動與複雜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激勵機制。

第三條 範圍

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檔案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薪酬辦法

第一條 薪酬構成及定義

員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一、 基本工資按照員工身份、學歷、職稱、工作年限確立。基本工資參照員工檔案工資建立,檔案關係不在公司的,參照同等水平人員確定基本工資額度。

二、 崗位工資按照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三、 績效工資按照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第二條 管理類人員崗位設定

一、管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二、管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定如下:

管理一崗(總經理)

管理二崗(副總經理)

管理三崗(部門主任)

管理四崗(部門副主任)

管理五崗(業務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六崗(業務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管理七崗(業務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

三、管理類一~二崗薪酬按照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

四、管理類三~七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三條 技術類人員崗位設定

一、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創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

二、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定如下:

技術一崗(高階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

技術三崗(

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

技術六崗(技術員)

三、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

第四條 績效工資

一、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行,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主任、計劃財務部主任組成。

二、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根據上月公司經營情況確定。

三、績效工資係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係數相同,各崗位係數見附表。

四、績效工資由公司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統一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可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二次分配。

第五條 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

第六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級。

1、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工作經驗已超過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技術職稱高一級以上。

3、所具能力優異,為公司甚難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依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的,由總經理辦公室確定並執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級,所提高薪級不超過該等最高薪級的,由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低階崗位代理高階崗位或低階崗位實際代行高階崗位職責的,提高薪級一級支給薪酬。

第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公司在向員工發放薪酬時應代扣繳以下專案的費用:

1、個人所得稅;

2、住房公積金;

3、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第九條 員工對薪酬如有疑義,可向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書面查詢要求。自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未提出要求的,則視無異議。

第十條 試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用期間薪酬標準如下:

專科以下(不含專科) x00元/月

專科畢業 x00元/月

本科畢業(或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 x00元/月

碩士學位(或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 xx00元/月

博士學位(或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xx00元/月

試用期滿,部門提出建議,經總經理批准後,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條 合同工的基本工資標準為x00元/月。

第十二條 合同員工的獎金、補貼、補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薪酬發放

第一條 薪酬發放日期為每月十五日。

第二條 總經理辦公室應於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核薪,並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記錄於《薪酬名冊》後,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三條 對經批准停職、離職、解聘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應據此填制《薪酬通知單》辦理停薪,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稽核簽署,記錄於《薪酬名冊》後轉計劃財務部操作。

第四條 辦理內退的員工,按檔案工資發放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定期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