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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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檔案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單位檔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檔案人員崗位職責

第二條 檔案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

第三條 嚴格執行檔案工作各項制度,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和保護、利用工作。

第四條 對本局各部門的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維護本局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違反《檔案法》和違反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直至拒絕提供利用,並提出處理意見,報本機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 機關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才能離開崗位。

第二章 檔案歸檔制度

第七條 凡是本局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價值的文書、圖表、聲像、電子資訊等各種門類的有價值的材料及外出參觀學習、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檔案材料,均屬歸檔範圍。

第八條 歸檔立卷的.檔案資料及每份材料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九條 歸檔的檔案必須做到問題單一、型別鮮明、年代不混、保管期準確。

第十條 會計檔案歸檔必須編制移交目錄,交接雙方按移交目錄清點後簽字。

第三章 檔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條 檔案庫房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庫房鑰匙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 要定時做好庫房內溫溼度記錄,庫房溫度保持14—240c之間,溼度保持在50—65%之間。

第十三條 庫房內有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檔案庫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第十四條 綜合檔案室應建立全宗卷,積累和儲存本局案卷的立卷說明,分類方案,鑑定報告,交接憑證,銷燬清冊,檢查記錄,全宗介紹等材料。

第十五條 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破損褪變的檔案要進行修裱、複製和其它技術處理。

第四章 檔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保密制度,查閱、借閱遵守單位的保密制度,確保檔案的安全,嚴防丟失或洩密。

第十七條 查閱檔案,原則上在閱檔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借閱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同意,並辦理借閱手續,按期收回。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不得洩露檔案內容,借閱檔案人員在借閱期間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和擅自複製。

第十九條 外單位來本局查閱檔案時,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調閱。

第二十條 機密檔案只能查閱,一律不得外借和複製。

第五章 檔案利用制度

第二十一條 利用檔案必須愛護檔案材料,嚴禁在案卷上圈點、勾劃、裁剪等,確保檔案的完好,如需摘抄複製,須經檔案人員稽核,確認無誤後加蓋證明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二條 檔案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星期,如果需要延期,應辦理續借手續。

第二十三條 檔案歸還時,檔案人員必須檢查案卷有否缺損,如果發現有損壞案卷現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把檔案佔為已有。

第二十五條 對不遵守檔案利用制度的借閱人員,檔案人員有權拒絕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條 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寫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第六章 檔案安全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局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

第二十八條 對本局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綜合檔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將檔案據為已有,也不得擅自銷燬。

第二十九條 綜合檔案室保管的檔案是現行檔案,主要供本系統及有關單位使用,不屬於開放範圍,對外提供利用需嚴格按照本制度第四、五章執行。

第三十條綜合檔案室做到辦公、閱覽、庫房三分開。

第三十一條庫房內設密集架,配備空調、消防器材等裝置,積極做好“八防”工作,杜絕事故隱患。

第三十二條 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第七章 檔案統計、鑑定、移交和銷燬制度

第三十三條 凡按規定接收進庫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登記入冊,以作統計入庫資料。

第三十四條 建立檔案、資料、裝置等實物統計臺帳,做到記錄正確,帳物相符。

第三十五條 在各科室檔案進檔案室前,要對準備移交的檔案進行鑑定、審查,對保管期限、密級確定不準的案卷提出升降意見。

第三十六條 對本局各科室收集的零散檔案材料進行整理鑑定,剔除無儲存價值的材料,確保檔案的質量。

第三十七條 銷燬檔案必須慎重,對鑑定中剔除的檔案要暫存一段時間,確實沒有必要儲存時,才予銷燬。

第三十八條 凡需銷燬的檔案,要編造清冊,寫出書面報告,說明銷燬理由,經本局領導審查後才能銷燬,銷燬檔案時由兩人監督,並在銷燬上註明銷燬日期、地點,銷燬人要簽名、蓋章。

第八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是指本局各部門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冊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憑證。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是本局的重要檔案之一,應由機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本局各部門應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會計檔案,把歸檔工作列入本部門的職責範圍,明確專人負責。

第四十二條 會計檔案當年立卷,由所屬部門保管一年後,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第四十三條 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不得自行拆封,對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由原所屬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十四條 檔案室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四十五條 檔案室對儲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單位領導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限期歸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室提出銷燬意見,會同檔案所屬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本局領導批准後銷燬。

第四十七條 在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人員和所屬部門共同派人監督,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時嚴格把關,並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

單位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設立專門的檔案庫房或檔案櫃對檔案進行存放、保管,並指派專人負責,做到“專人專櫃”的管理。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保守檔案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以保證維護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條檔案室配備檔案櫃或密集架,檔案上架排列應科學合理,便於查詢。在排列上架時,應按照類別和保管單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於管理和查詢。

第三條對照片、光碟、U盤等特殊載體的檔案須配置密封盒和專門的案卷盒,按編號盒存放在防磁櫃。

第四條檔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高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等“八防”工作。

第五條檔案室在接收同級別人事檔案託管機構或企業移交的檔案後,應對移交檔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後續託管業務能順利開展。

第六條確定接收的移交檔案要辦理託管協議,做好編目工作,並及時入庫並及時完成檔案彙總統計、登記電子檔工作。

第七條各類外借檔案必須嚴格執行檔案借閱制度,在歸還時要核對是否有遺漏或損害,及時放回原處。

第八條定期對庫房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或複製。

單位檔案管理制度3

一、檔案科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義務,檔案屬於涉及託管人員隱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

二、各類檔案的借(查)閱,必須填寫《檔案借(查)閱申請單》

三、個人檔案一律須託管人員本人、或委託書指定的委託人,經過相關審批流程後方可借閱。

四、外單位來人借(查)本託管人檔案,需持單位《檔案借(查)閱申請單》並經科長簽字批准,方可查閱。

五、閱檔必須在檔案室,不得攜帶外出,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六、外借的檔案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檔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拆開、調換、汙損檔案或在檔案上圈點、劃字等,要保持檔案的整潔、完整。

七、外借檔案一旦發生遺失、損壞、銷燬等,應立即知會辦公室進行處置。

八、檔案室對外借逾期未歸還的檔案,要及時做好催還工作。

九、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做好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