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的獎懲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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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關員工的獎懲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員工的獎懲制度(精選5篇)

員工的獎懲制度1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後。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於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採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裝置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佈。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員工的獎懲制度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獎勵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行政綜合部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解釋之起草工作;總經理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解釋之核準工作。

(四)簽署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式

(一)工齡服務獎:

1.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月工資上浮50元的.工齡工資。以此類推,上限為10年。

(二)年度優秀團隊獎:

1.評選標準:

①本部門工作高效完成,無拖沓及工作延誤現象出現;

②在部門工作進度、部門內各項工作等關鍵節點把控嚴格,盡全力、想辦法保證工作進度及順利執行,保障公司戰略經營計劃、業績的不斷提升;

③候選部門年度考核業績必須是80分(含)以上;

2.評選物件:公司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

3.評選流程:年度考核業績在80分(含)以上的部門依據本獎項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獎勵標準:獎金3000元。

(三)年度“優秀員工獎”:

1.評選標準:

①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忠誠並具有奉獻精神。

②本職工作突出,對公司發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④用心做事,誠信做人,得到各部門同事的認可。

⑤全情投入,勇於挑戰,全力達成目標,工作完成出色;能換位思考,協作意識強,表現出高品質的工作水準。

⑥工作滿一年(含)以上員工;

⑦個人年度業績考核必須是85分(含)以上;

2.評選物件:公司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由部門內部推薦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推薦)、行政綜合部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獎勵標準:獎金1000元,晉升一檔工資。

(四)特別貢獻獎:

1.評選要求:

①在公司經營和內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工作成果對公司經營業績及未來發展有重大作用或對管理有重大價值。

②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行為;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

③創新的專案或建議被公司採納、實施,對公司業務的發展或提高,對節省經費、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④對本公司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損害能防患於未然,制止或減低損失;

⑤遇到突發事件,如災害事故等,能臨機應變,不懼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

2.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各部門負責人或本人依據貢獻事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相關工作成果可作為附件一併提交,經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獎勵標準:500—10000元,晉升一檔工資,職務晉升優先。

(五)特別榮譽獎:

1.評選標準:在各類比賽或評選活動中獲得名次,為公司贏得榮譽。

2.評選物件:公司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

個人依據自己所獲獎項進行申報,填寫申報材料時須附獲獎證書(章)、參賽(評)原稿,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行政綜合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獎勵金額:

①國際性比賽(評選):一等獎20000元,二等獎15000元,三等獎10000元,入圍(選)獎5000元;在國際性刊物發表文章5000元。

②國家級比賽(評選):一等獎15000元,二等獎10000元,三等獎5000元,入圍(選)獎1000元;在國家級刊物發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級比賽(評選):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3000元,入圍(選)獎1000元;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文章1000元。

④市(廳)級比賽(評選):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入圍(選)獎500元;在市(廳)級刊物發表文章500元。

⑤集團內部比賽(評選):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在集團或縣級刊物發表文章按公司創作獎勵標準再次獎勵。

(六)“好人好事”獎

1.評選標準:

①見義勇為、捨己救人

②熱心公益、志願服務

③拾金不昧

2.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個人或者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4.獎勵金額:200-20000元

(七)創作獎勵:

1.評選標準:

①積極創作,用文字、圖片或書法美術作品表達對公司的熱愛和感恩之心;

②所創作作品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並在公司網站或內刊上發表;

③所創作作品必須為員工本人原創作品。

2.評選物件:全體員工

3.評選流程:員工每月28日以前將所創作作品交行政綜合部,由公司組織專家評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綜合部在公司網站。

員工的獎懲制度3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員工的獎懲制度4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凡屬於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咖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建議,使網咖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咖採納的(需提交書面文字)保護網咖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鬥爭,避免網咖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咖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咖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並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即為一年後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節假日福利待遇:

㈠三八婦女節由網咖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㈡五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㈢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九年級每人每餐標準不低於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餘100元。

㈣初初九年級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㈤所有員工生日,網咖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㈥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闆200元/月店長/經理100元/月;

領班30元/月網管/收銀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於網咖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情況支出。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凡對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長/經理)詢問。

員工的獎懲制度5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稽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稽核,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洩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檔案;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洩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汙、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洩露酒店祕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