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財務報銷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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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財務報銷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財務報銷制度範本

為加強醫院的內部管理,規範醫院財務報銷行為,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根據《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及要求,結合醫院財務管理、會計監督等方面的實際,對報賬依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相關人員的責任作如下規定:

一、財務報銷的依據

(一)原始憑證

報賬的依據,會計上通稱為原始憑證。係指在經濟活動過程中,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直接填制的最原始的書面證明(包括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外來的如發票,國家或上級有關部門規定使用的正式收據等;自制的如領款單、借支單,差旅費報銷單等),是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

(二)原始憑證的要素

原始憑證至少應同時具備如下六大要素(或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如發票、領款單等;

2、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3、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4、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

5、經濟業務的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

6、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銷貨發票專用章和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如不同時具備上述六大要素,該發票即屬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必須返回到原出票單位重開或將欠缺的要素補充填制完整,方可作為報賬的依據。

(三)對報銷依據(原始憑證)的具體要求:

1、必須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報賬依據。每一張原始憑證,都必須按照原始憑證的要素填寫清楚,檢視有無接受單位的名稱、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金額的大小寫是否相符,填制單位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以及填制票證人的簽名或蓋章。

2、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要求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後應當在出錯處加蓋出票單位公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須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改。

3、外來原始憑證,除特殊行業專用的票證外,其他的都必須是國家財政、稅務統一規定使用的發票;三聯收據或白條均屬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得據以報銷。

4、從個人取得的屬於統一規定使用的發票,必須有填制人員本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5、院內使用的自制原始憑證,僅限於本院在職在崗人員使用,外單位或者外單位人員不得使用。

6、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票證的號碼、實物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並附原票證存根聯的影印件,然後由經辦人部門領導、財務部門領導、醫院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能代作報銷憑證。

7、原始憑證除複寫的可用圓珠筆填寫外,其他的一律用藍、黑墨水的鋼筆或碳素筆填寫。

二、財務報銷手續

每一筆經濟業務的發生,都必須按上述要求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票證並履行以下手續後,才能據以報銷。

1、由經辦人註明用途並簽名,科室(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

2、財務部門稽核。主要是對其經濟業務報銷依據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稽核,並與部門期間預算核對,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超出預算。

3、有關領導按國家、上級的有關規定和醫院有關經費使用管理規定分別審批。

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時,一律不得使用紅筆、圓珠筆、鉛筆,不得在票證的左上角簽寫,否則,報銷憑證視為手續不全,須重新辦理簽報手續。

(一)有形資產採購及建造

1、經醫院或部門批准按計劃購買的屬於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等物品的:

(1)由經辦人分別填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驗收單一式三份,並經物品驗收人驗收並簽名或蓋章,驗收人(保管員)必須對物品的數量、質量負責,資產核算會計稽核簽章後方能報銷。

(2)科室(部門)所購物品屬圖書的,驗收部門為圖書室,其他手續同上。

(3)藥品、衛生材料應按計劃採購,未按計劃自行採購的,責任自負;作出和審批計劃的部門,須對計劃負責,以免造成計劃與實際嚴重脫節,甚至購入後就沒有科室使用,人為增加醫院的負擔。

2、屬醫院建造的房屋等固定資產的:

(1)須由基建部門根據其實際結算造價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基建部門對工程的預算、結算及其質量負責。

(2)經資產管理部門驗收並簽名或蓋章,資產管理部門對工程的質量負責。

(3)再經財務部門稽核簽章後入賬。

3、有關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的範圍和標準,按醫院有關固定資產、材料等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4、購買用於個人獎勵的物品,票證後面須附有數量、金額及領用人簽名的名單。

(二)差旅費方面

1、職工出差,均應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有關報賬依據,按財政部門有關差旅費的規定標準實行包乾,事前須填制“出差審批表”,事後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簡明扼要地填寫出差事由,但不得簡填寫如“公差”、“辦事”等字樣;財務部門根據出差前填制的“出差審批表”及相應票據進行稽核後,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銷。

2、部門領匯出差,必須經醫院領導審批方可報銷。

3、外出參加會議需報銷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住勤費及市內交通費的,其住宿費按醫院核定的相應標準報銷,交納會務費的發票必須是統一規定的發票,並與所附會議通知相關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報銷;三聯收據或白條均不得報銷。

4、駕駛員行車過程中發生的停車等費用原則上均應取得合法的票據方可報銷。

(三)借支款方面

所有借支款只針對職工,不針對職工家屬。堅持非公用借款一律不借的原則,並且應按下列程式辦理:

1、辦理借款,必須填寫借款單,並寫明用途、收款人,匯款及轉賬的還必須寫明收款單位名稱、匯(轉)入銀行名稱、賬號。

2、財務部門對借款金額進行稽核後,再請有關領導審批,借款人才可領款。

3、出差、短期學習不預支(特殊情況除外)。1個月以上進修原則上按所需經費總額的80%預支。

4、借款人原借款沒有還清時,遵循“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且相關報賬均不得直接付款,須衝抵欠款後的餘額部分才可付款。

(四)其他方面

有關獎金、津貼、勞務費、加班費等的領取,均使用醫院財務部門統一印製的領款單,或者自己用電腦製作的且與財務部門印製的完全相同的領單,有經濟業務內容、大小寫和合計金額、領款人及經辦人簽名,否則,視同白條處理不予報銷。稽核、審批手續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五)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處以便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