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勤簽到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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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考勤簽到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範本(精選5篇)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1

為進一步嚴明組織紀律,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時間,提高教學質量,切實規範學校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對正常工作時間的上班(上課、早讀晚自習)、開會和有組織的集體活動均予以考勤登記。

1、冬春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1:40~2:20,下午簽退4:20~5:00

夏季簽到時間:

上午簽到7:30~8:50,上午簽退11:15~12:10

下午簽到2:00~2:50,下午簽退4:40~5:30

2、簽到考勤辦法:

①每天在點到機上籤到四次,另加每天兩次隨機抽查。簽到以點到機記錄為準,在簽到時間以外算缺籤處理。當天四次簽到加上兩次抽查全到為當天滿勤。缺勤一天以曠工論處,扣除績效工資50元,另加考勤8元,共58元,缺勤半天以曠工半天論處,扣除績效工資29元,每天缺籤一次扣2元,缺勤二次以曠工半天論處。抽查一次未到扣2元。

②每月全勤獎為40元。每月累計缺籤6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③每月請事假超過三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病假一週以上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每月事假一天內,不扣考勤獎,二天至三天內每天扣8元。病假三天內不扣考勤獎,三到五天每天扣8元。

④公假以出勤計算。

⑤當天考勤結果,第二天進行公佈。考勤按月考核彙總,所扣金額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如績效工資不夠扣除,此種情況將向教委有關部門彙報。

⑥當日值班領導應對早讀、晚自習、上課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遲到、早退應及時與有關教師聯絡。教師曠課一節扣除20元。

⑦當日值班領導應把當天考勤檢查的有關情況在校務日誌上做好詳細記錄。

二、會議考勤制度

學校例會、全體教師會議、教研會議、班主任會議以及各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記錄表上籤到。因故不出席者扣20元。

三、請假制度

1、教師因私事、公事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私事請假自行調好課程;公假三天以內自行調整課程,三天以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公假內調課以代課計算;病假原則上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以代課計算。

2、請假應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半天向當天值班領導請假,一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

3、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先電話向有關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應委託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或者返校後補填假條。不補假條,請假無效。

4、凡請假者必須填寫書面請假條,月底考核均以請假條為依據。

5、在編教師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學校制度執行。

四、查崗制度

學校領導、值班領導以及教務處有關人員將對教師的上課、早讀、晚自習情況每日進行檢查,並對教師的坐班進行不定時檢查。

五、本制度如需改動,需經校委會商議後另行通知,在新制度出臺前按此制度執行,任何人不得做出與此制度不符的決定。

六、本制度從20___年__月__日起試執行。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勤物件:

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 總體要求:

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 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集會、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校考勤範圍,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集會、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程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集會、教研、公益勞動等學校或各室統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後勤崗位和特定崗位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並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 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簽到和簽退。

2、教導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並將結果記入日誌。

4、分管教學領導、教導處、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並將缺勤情況交教導處登記。

5、辦公室按月彙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

第五條 請假程式:

1、各類假期在2周以內的,須校長審批;2周以上的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並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已婚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假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期滿須續假的,必須提供新的計劃生育證明。

2、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既有本人書面申請、有學校批准意見、有按時返崗銷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逾期不銷假不到崗的、請假期間在其他單位兼課或做其他工作的、經查明屬欺騙性質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職工患有重病(癱瘓、癌症、精神病、傳染病等)確實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例和費用收據,由學校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辦理重症病請假手續。

4、校長縣外出發,須提前1天到縣教育局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經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後,要及時銷假。

5、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1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後交由校長籤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後個人留存,報帳後交辦公室登記。

6、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後回換,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導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

7、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後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並在事後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8、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9、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 假期處理辦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請假手續的,按《zz鎮中心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考核辦法處理。

2、病假期間執行以下工作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仍發放原工資;

(2)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3

為了保障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執行,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營造良好的院風,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制人員上下班制度

1、凡坐班制人員實行上班簽到制度。

2、坐班制人員按學校規定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峙到院辦簽到,上班時間15分鐘為簽到結束時間。簽到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簽名,他人不得代簽。

3、辦公室應在簽到結束後及時收起簽到表,並對未及時簽到欄用紅筆劃去。

4、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

二、教職工會議制度

1、院召開教職工大會一般用黑板書面通知,特殊情況由辦公室用電話通知到個人。

2、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簽到截止時間為上班後10分鐘。

3、會議考勤與年終獎掛鉤,遲到5次作一次缺到處理,缺到一次扣罰獎金20元。

4、到會人員應保持良好的會風和秩序,院辦公室負責做好會場佈置等準備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教職工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公、因私不能按時上班或參加會議或外出(加外出需書面請假)都必須請假,各系教職工請假應徵得系主任、辦公室人員請假應徵得辦公室主任同意後,經院領導批准。

2、教職工因私請假,在請假期間的津貼、獎金等事項,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3、教職工因公、私請假到期回校後,應及時到院、系領導及時消假。

4、教職工未經請假、無故曠工者按學校有關檔案處理。

四、教職工考勤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4

為了順利的完成我校的教育教學任務,狠抓教師管理,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我校教師考勤簽到制度:

1、簽到時間為每天上午6:30—~6:40,下午13:10——13:20。

2、專人管理簽到冊,簽到冊由秦慶戰管理。

3、過了簽到時間,不予以簽到,視為曠職。

4、每月對教師的考勤和簽到進行公開公佈。

5、對每節課由教導處進行查到,對不在班級的教師進行督導,情節嚴重的考慮對績效工作發放。

6、特別對年齡較大的教師的管理,更為嚴格。

7、如果有急事,病因的教師,要履行請假手續,方可離校,並安排好自己的課程。

總之,學校要嚴格考勤制度和簽到制度,對於工作不認真的教師,要實施嚴格管理,使我校的管理更加完善。

教師考勤簽到制度5

一、簽到制度

1、簽到時間:上午時間為:週一7:20之前,週二至週五,班主任、輔導教師簽到時間為7:20之前,其他教職工為7:50之前。下午時間春秋冬季節為13:40之前,夏季為14:10之前。上午第四節無課老師下班時間為11:30。

2、簽到必須自己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讓他人代簽,忘簽到者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補簽到。

3、全校性集會,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凡遲到、早退者,計入考勤核算,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4、考勤情況每月彙總一次,按考勤積分制度積分,納入績效考核。

二、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實行坐班管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凡週六上課輔導教師、班主任每月有一晌(4節課)機動,但應有請假手續。哺乳期教師考勤按學校相關制度執行。

2、學校實行查崗制度,工作時間內隨時進行普查、抽查教職工到崗情況,並計入考勤記錄。

3、學校教職工要做到“四必到”即:升國旗必到,學習必到,開會必到,輔導必到。“四必到”納入考勤積分。

4、晚到20分鐘以內且無課者按遲到計,有課者按缺課計;超過20分鐘後按曠工處理。

5、提前20分鐘離崗且無課者按早退計,有課者按缺課計;超過20分鐘者按曠工計算。

6、請假規定:

(1)因事或因病不能上班者,須履行請假手續,由本人書面提出申請或請假條,攜帶有關證明按規定報批。因公請假者不納入考勤積分。

(2)因急病、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以先口頭報告,事後要及時辦理補假手續。

(3)請假一天內由主管主任審批,三天內由主管校長審批,七天內由校長審批,一週以上到教文體局人事科審批。婚、產、喪、病請假按上級規定辦法執行。

(4)請假超出學校許可權、需教體局審批的,須填寫《二七區教體局教職工請假審批表》,病假還須出具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休診斷證明,經學校核實後報上級審批。

(5)請假期滿,應及時到批假部門銷假,未及時銷假的超假時間按曠工處理,確需延長假期的,應在假期內辦理續假手續。

7、下列情況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者。

(2)本人雖提前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3)請假期滿,不按時銷假、續假,不上班者。

(4)弄虛作假或在假期間從事有收入活動的。

三、考勤積分細則及獎懲

1、考勤積分每月滿分為100分。全勤、滿勤者積100分。考勤積分納入績效考核統一核算。

2、請假一節扣1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節扣5分。每月有一次一節請假不計積分。

3、每月請假累計3天者、遲到和早退次數之和達到10次者、曠工達到4節者,扣完當月積分。無故缺課1次、私自調課2次者,扣完當月考勤積分。無故缺課累計3次以上者,本學年內無資格評先、評優、晉級、轉正,不參與獎勵。

4、全年請假累計達到1個月(30天)的,自達到30天時起,一年內不參加評優評先。全年請假累計達到3個月的,自達到3個月時起,不再發放年終獎及福利、一年內不參與評優評先;全年請假累計達到半年的,不再發放年終獎及福利、一年內不參與評優評先,不進行年度考核、不晉升薪級工資、不計算任職年限。

5、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按上級規定予以辭退、解聘或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附則

本制度執行中,如上級有新的相關制度,則遵從上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