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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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勤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勤制度(精選5篇)

考勤制度1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並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考勤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情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准後方要離開,校長必須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後交辦公主任,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於8點到9點必須簽到。有第一節課的於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週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必須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後。下午全體教師於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後。

2、衛生值日教師必須於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課後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後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必須持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檔案執行請假手續)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後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務進修,離崗時必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後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准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並追究相應責任。

4、值日教師不負責責任,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評先。

本制度從2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關於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考勤制度3

為鞏固師德師風建設年成果,建立良好的教學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現就進一步加強考勤管理通知如下:

1.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教學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教學時間、教學安排及教學計劃進行相關教學工作,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2.職工因病、因事離開工作崗位,須完善請假手續,並同時提交請假證明材料,按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請假期滿後,應按時到崗工作並及時辦理銷假手續。未經請假也未事先通知及補交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段內外出應嚴格實行請假制度。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上班時段內外出辦事,應向單位負責人請假,領導幹部需向上一級主管領導請假,專職教師離開重慶市必須向所屬學院的黨政負責人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擅自脫崗,按曠工處理。

4.教職工因私出國(境)必須嚴格執行某檔案,未經學校批准擅自出國(境)者,按曠工處理。

5.職工考勤實行週報制度。各單位人事聯絡員,負責做好本單位人員的考勤工作,於每週一將上週考勤彙總表報學校人事處。各單位考勤表的填寫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各種不在崗的情況(包括事假、病假、曠工、市外、出國、出境、進修學習等),必須據實填報,不得袒護職工違背勞動紀律的行為。

6.各單位黨政負責人為本單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考勤工作的組織實施,帶頭並督促本單位教職工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考勤規定,對上報考勤內容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

7.根據請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規定,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審批許可權健全請假審批手續。聯絡員對考勤管理工作要認真負責,及時上報考勤結果,不得瞞報、虛報、漏報。

8.本通知所有條款適用於全校各種用工形式的教職工。

希望全體教職工進一步強化勞動紀律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勤奮紮實工作,奮力開拓進取,營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氛圍。以保證學校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考勤制度4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後,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准,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各班每週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並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五、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幹部、值周學生擔任,並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佈欄。

六、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考勤制度5

目的:為規範行為,加強考勤管理,員工請假制度。

1、考勤規則: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後,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須有部門領導批准簽字,把備忘錄交考勤員處。

二、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罰款10元,違紀2次以上除罰款外,給予書面警告,並警告並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三、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1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半個月基本工資,八次停發當月工資,十次以上(包括十次)工資延後3個月發放。遲到早退半小作曠工100元/次處理。

四、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曠工為:工人200元/次、管理人員300元/次、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屬於自動離職不給予結算工資。

五、凡遇停電、斷料等特殊原因,員工不許離開公司,等處理好後員工必須照常上班。

2、請假規則:

一、車間員工有車間主管負責考勤請假,請假條為2聯,一連交人事部入檔,一聯留底。

二、管理人員由部門經理負責考勤請假,請假條為2聯,一連交人事部入檔,一聯留底。

三、部門經理由直屬領導考勤請假,請假條為2聯,一連交人事部入檔,一聯留底。

3、請假權責:

一、車間3天以下請假由主管審批,3-7天之間由部門經理審批,10天以上必須由直屬領導審批,但必須要有下屬負責人書面報告。

二、管理人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請假,3天以上由直屬領導審批,必須安排好本車間生產工作或指定代理人後請假才有效。

三、部門經理2天以上請假必須向直屬領導請假,1天以內只要工作安排到位無須請假。

四、人事部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後,上交財務方可計算工資,管理制度《員工請假制度》。

4、考勤、請假程式:

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人事部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後,送人事部處備案。具體程式如下:

(一)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須持有醫院出具的病歷休假證明,報車間管理與人事部考勤員處。

2.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託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事後補交病歷休假證明。

3.員工因病請假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事假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崗位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上報負責人,得以安排才有效。

(三)公假

1.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2.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到人事部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出差回來必須到人事部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作事假處理。

以下不作請假考勤管理:

1、任何人員不許電話請假、口頭代信請假,在外公差因假期無法按時到崗,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報部門領導與人事部。

2、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准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3、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如當月請事假超過1周者,當月福利取消(伙食費補貼)。

4、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