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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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1

制定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

(1)對該行業、地區進行薪酬調查。確定員工薪酬原則時要做到保持一個合理的度,薪酬水平高的企業應注意75%點處甚至是90%點的薪酬水平,薪酬水平低的企業應注意25%點處的薪酬水平,一般的企業應注意中點薪酬水平。

(2)對該企業的所有崗位進行深入的工作分析與評價。

(3)瞭解行業勞動力供求關係,如果供大於求,薪酬水平可以低一些,如果供小於求,薪酬水平可以高一些。

(4)掌握競爭對手的人工成本的狀況,以此為基礎決定本企業的薪酬水平。

(5)明確該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目標和要求。

(6)明確該企業的使命、價值觀和經營理念。

(7)掌握該企業的財力狀況,切實合理地確定企業員工的薪酬水平。

(8)掌握該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員工特點。

總之,制定薪酬管理原則是: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員工之間的工資差距體現能力、崗位、績效的差別;薪酬與崗位評價、能力評價與績效考核掛鉤;獎勵創造新產品和改進工作流程的.員工等。

制定企業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步驟:

(1)單項工資管理制度制定的基本程式

①準確標明制度的名稱,如工資總額計劃與控制制度、工資構成制度、獎金制度、勞動分紅制度、長期激勵制度等

②明確界定單項工資制度的作用物件和範圍

③明確工資支付與計算標準

④涵蓋該項工資管理的所有工作內容,如支付原則、等級劃分、過渡辦法等。

(2)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的制定程式

①根據員工工資結構中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所佔比例,根據工資總額,確定崗位工資總額或能力工資總額

②根據該企業戰略等確定崗位工資或能力工資的分配原則

③崗位分析與評價或對員工進行能力評價

④根據崗位(能力)評價結果確定工資等級數量以及劃分等級

⑤工資調查與結果分析

⑥瞭解該企業財務支付能力

⑦根據該企業工資策略確定各工資等級的等中點,即確定每個工資等級在所有工資標準的中點所對應的標準

⑧確定每個工資等級之間的工資差距

⑨確定每個工資等級的工資幅度,即每個工資等級對應多個工資標準,工資幅度是指各等級的最高工資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幅度

⑩確定工資等級之間的重疊部分大小

衡量薪酬制度的三項標準:

(1)員工的認同度。體現多數的原則,90%以上員工能以接受

(2)員工的感知度。明確簡化的原則,一分鐘可講明白說清楚

(3)員工的滿足度。等價交換的原則,及時支付兌現員工報酬。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薪等

高階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與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與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物件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與公積金專案,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採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資訊,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