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廠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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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工廠管理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1工廠管理制度(通用7篇)

工廠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體職員工自覺遵守、執行以共同創造優美的環境。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在宿舍住的員工。

三、管理:

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辦法》為準,衛生管理以本制度為準。

四、衛生範圍及標準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範圍:公共區域:A/B宿舍樓每層由每層住宿人員輪流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舍友共同打掃,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員共同監督。

私人區域:私人區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掃,集體宿舍由寢室長安排每週值日表,每週一將值日表交於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詳細衛生清潔範圍請看附件:宿舍樓層平面圖

2)衛生標準

公共區域:

①通道:地面無大塊垃圾,無雜物堆放,無大塊積水。保證每日一掃。

②走廊:地面無垃圾,無明顯積水,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雜物,保證個出 口的通暢。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證每日一掃一拖。

③廚房:私人檯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處理,廚房垃圾不得過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電燈做到人離燈熄。

④廁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掃。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樓男廁所、淋浴房,由一樓值日生每日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拖一掃一倒。一樓女生廁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輪流打掃並清理衛生垃圾,保證每日一掃一拖一倒。

⑤電瓶車停放:值日生負責監督當天電瓶車停放有序。

私人區域:

①集體宿舍由寢室長每週值日表貼與門後,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確保清潔,整齊。

②注意室內通風,保證空氣流暢,保證空氣清新。

③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處或桌下,統一要求排放整齊。

④床上用品需疊放整齊。

⑤不在寢室內拉繩晾衣服。宿舍衛生做到地面乾淨、牆壁清潔,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亂拉電線。

⑥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並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 物。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隨意朝樓下扔垃圾。

五、宿舍獎懲辦法

1、以上衛生標準如出現公共區域無人打掃,值日寢室罰款100元—200元,視情節輕重而定。

公共區域衛生不達標者,罰款30—5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私人區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間物品擺放不整齊,等小項不合格時,罰款5—20元不等,視情節輕重。

2、每週一曝光:每週檢查後,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後複查。

每月一評比:以宿舍為單位,在評比中罰款最少,表現突出的宿舍,對該宿舍公告表揚,並給與一定獎勵;表現最差的宿舍將照片名單曝光,公佈於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員出現打架,毆鬥,連續出現違反宿舍管理辦法及長期不配合工作著,取消住宿資格。

六、本制度在執行之日起,試用一個星期,一個星期後,嚴格按照本制度衛生標準執行。

工廠管理制度2

一、目的:做好對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定生產過程及影響生產過程質量和安全的諸因素,並使每一生產過程處於受控狀態,以確保生產出合格產品。

二、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生產車間各個工序。

三、具體資料以及要求:

1、進車間前,務必穿戴整潔規範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並要把雙手洗淨。

2、生產作業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鍊、手錶。不準濃豔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以防止汙染食品,引起質量隱患。

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菸、用餐後,都務必把雙手洗淨才能進行工作。

4、男職工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菸、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食品或原料,經過包紮治療戴上防護一次性手套後,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6、不準穿工作服、鞋進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進入廁所要更換工作衣,回來再次更換工作衣,並再次洗手消毒後方可進入車間。

7、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等。

8、員工出入車間要及時關掉通道門窗。

9、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經常清洗、消毒,持續清潔衛生。

工廠管理制度3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裝置、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後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工廠管理制度4

本規則的適用範圍是大米加工企業。制定本規則的目的在於規範大米加工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促進大米加工企業健康發展,同時提高大米質量,確保大米的質量安全。本規則是參考了國內外有關行業的資料並結合我國大米加工企業的具體情況制訂的,是對我國大米加工企業實行規範化管理的技術依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國大米生產,促進大米加工行業健康發展,提高大米產品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規定了大米產品定義與分類、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產品包裝及新增劑的管理、大米加工廠建設、大米加工裝置、大米加工質量管理、大米加工廠衛生管理、產品出貨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 鼓勵大米加工企業使用本規則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大米產品定義及分類

第四條 大米是指以稻穀為原料,經加工而製成的產品。按國家標準,大米可分為秈米、粳米、糯米三類。

第三章 大米原糧收購及管理

第五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較為固定的原糧來源,鼓勵建立本企業的原糧基地,在收購原糧時應同原糧供應單位簽訂收購合同或協議。

第六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掌握供應單位,原糧品種、數量及質量等資訊。

第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無公害大米、綠色大米、有機大米應保證原料種植、加工及產品符合《NY 5115—2002 無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NY/T 419—2000 綠色食品 大米》、《NY 21—1986 農藥安全使用指南》等標準要求,要通過主管部門或具有第三方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對基地、加工或產品的認證,應瞭解基地種植環境及種植技術。專用原糧在運輸、儲存、加工過程中應避免同其它種類原糧相混合。

第八條加工企業應在國家收購政策的指導下,以質論價進行收購。收購點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原糧烘乾、涼晒、清理設施,保證原糧的儲存安全。

第九條按《國家糧油儲藏技術規範》要求,原糧進倉前應對倉庫進行清理、消毒、再清理,倉庫應具備防雨、防潮、防鼠、防蟲、防雀、通風設施,配備溫度、溼度監控裝置。經過培訓的倉管人員應按規範要求定期檢查糧情,通風降溫;倉庫主要交通道路應進行硬化處理,排水通暢。

第十條 原糧包裝不應對原料產生二次汙染,造成食品安全隱患。散裝原糧應注意保持運輸工具的清潔、乾燥、衛生。

第十一條原糧收購在執行國家政策收購標準的同時,可結合本企業所在地區產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收購標準。加工前的原糧應符合國家收購標準要求。

第四章 產品包裝及新增劑的管理

第十二條大米產品包裝按材質可分為編織袋、塑料袋、紙袋、散裝容器等,按包裝形式可分為常態、抽真空、充氣等;按包裝防護功能可分為內包裝和外包裝。大米新增劑按新增功能可分為營養強化新增劑、加工效能改善劑等。

第十三條 大米加工企業應參照GB/T8947—1998《複合塑料編制袋》、GB/T8946—1998《塑料編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紙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裝衛生標準》等標準制定本單位產品包裝驗收標準。對於無能力檢驗的專案,可要求包裝供應商定期提供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報告。

第十四條 大米食品新增劑應符合GB 2760—1996《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標準要求。對於新增到生產過程中直接與產品接觸的生產用水,要達到GB 5749—1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第十五條產品包裝標籤應按《食品標籤通用標準》要求,必須標註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製造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誌和儲存指南、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及特殊標註內容(如新增劑中含有轉基因及過敏源成分的說明)。

第十六條 包裝物及新增劑的存放環境應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對於生產班次領用情況應建立臺帳,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 大米加工廠建設

第十七條 大米加工企業的建設應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同時企業可參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衛生通用規則》(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體系及其應用導則》、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糧食加工廠設計規範的相關要求。

第十八條 大米加工廠廠區環境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廠應建在交通方便、糧源充足的地區。工廠不得設於受汙染氣流、河流的下游;廠區周圍沒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擴散型汙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等易遭受汙染的情況。

(二)廠區內設施、裝置等應易於維護、清潔,不得成為周圍環境的汙染源;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粉塵及其它汙染物的洩露排放應遵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三)廠區空地綠化,防止塵土飛揚或積水。

(四)廠區應合理佈局,各功能區域應劃分明顯;易產生汙染的設施應處於主導風向的下風向;焚化爐、鍋爐、廢氣處理、汙物處理均應與生產車間、倉庫、供水設施有一定的距離並採取防護措施。

(五)生產區禁止飼養動物。

(六)廠區應有適當防範外來汙染源、有害動物侵入的設施,如圍牆、圍欄。

(七)儲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應採用無毒、無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設施出入口應有安全衛生設施,防止有害動物和有害物質進入導致汙染;自備水源選址應距汙染源(化糞池、垃圾存放場所)30米以上,且應設定衛生防護帶並有專人負責。

第十九條 大米加工廠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產廠設定應包括生產部分和輔助生產部分。生產部分包括:原糧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等。輔助生產部分應包括:變配電房、機修間、副產品收集間、檢驗室、原糧倉庫、材料倉庫、成品庫、更衣室、洗手消毒區、廁所及其它為生產服務的必須場所。

(二)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及衛生要求合理佈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線,並設定在員工進入加工車間的入口處;車間應按生產工藝流程、操作需要和作業區清潔度的要求進行隔離,防止交叉汙染。

(三)車間屋頂應易於清掃,防止灰塵積聚,避免結露、長黴或脫落,屋頂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白色或淺色防水材料建造,噴塗油漆應使用防黴、不易脫落、易清洗的漆料;水、電等管線不得設置於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塵埃和凝結水滴落。

(四)車間的牆壁應採用無毒、無異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淺色防腐材料建造,牆角及柱角應處理為弧形,以便於清洗消毒;門窗安裝應嚴密,並裝配有易於拆卸、清洗、不生鏽的紗窗或紗網,窗戶一般不做窗臺,如設窗臺須做成大於30度以上斜面;清潔區的對外出入口應裝設能自動關閉的門或空氣簾幕。

(五)車間地面與排水: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無裂縫、易清洗消毒。作業中有排水、廢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業區域的地面應耐酸鹼、防滲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並裝置帶水封的地漏或明溝,明溝不宜用蓋板。排水出口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廢水應排至廢水處理系統或經其它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生產廠的設施

(一)供水設施:車間內的水質、水壓、水量應能符合生產需要;自備水源水質應符合《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設施:廠房內應有充足的自然採光和人工照明,光源應不至於改變食品的顏色;照明設施不應安裝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則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施,防止破裂時汙染食品。

(三)通風設施:清潔作業區應安裝空氣調節器,以保證室內有相對穩定的溫度,防止蒸汽凝結和保持空氣新鮮;一般生產區應安裝通風設施,及時排出潮溼和汙濁的空氣;在有臭氣或粉塵產生且有可能汙染食品之處應安裝相應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裝置;排氣口應裝有易清洗、耐腐蝕的網罩,防止有害動物侵入;進風口應距地面2米以上,遠離排風口和汙染源,並有空氣過濾裝置。

(四)洗手消毒設施:在車間對外總出入口、廁所、加工場所內設定足夠數量的洗手及幹手、消毒設施;在清潔作業其入口應設定鞋靴消毒池;洗手檯應使用陶瓷或不鏽鋼材料的器具,水龍頭應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

(五)更衣室: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並獨立間隔。更衣室應男女分設,並與洗手消毒室相鄰;更衣室應按員工人數設定足夠數量的更衣櫃、鞋櫃、更衣鏡。

(六)廁所:為車間員工提供的廁所宜與車間主體相連線,並設定洗手消毒設施,廁所應與車間相隔離;廁所外門不得開向清潔作業區,能自動關閉;廁所應採用沖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積垢;廁所應安裝有效的排氣裝置,適當照明;廁所排汙管道應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倉庫:應以原輔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質的不同分設儲藏場所,需要冷(凍)藏的要設有冷(凍)倉庫;同一原材料倉庫儲存不同性質物品時,應適當隔離,分類分架存放;成品庫只能存放成品;倉庫的效能、結構應能使儲藏儲存中的物品品質不發生惡化或減低至最低程度;倉庫應有防止有害動物侵入的裝置;倉庫應設定足夠的物品存放裝置,儲藏物品(不含原糧稻穀)應距離牆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和物品的搬運;冷(凍)倉庫應安裝可正確指示庫內溫度的溫度計、溫度測定儀或溫度自動記錄儀,並安裝自動控制器或自動報警器。

第六章 大米加工裝置

第二十一條 原糧初清裝置包括:初清篩、風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二條 原糧加工清理裝置包括:振動篩、去石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三條 礱谷及谷糙分離裝置包括:礱穀機、稻殼分離機(器)、谷糙分離機、磁選器、輸送式磁選機機、除塵器、風機等。

第二十四條碾米、拋光、分級、色選裝置包括:碾米機、拋光機、分級機(篩)、配米機(有配米需要)、色選機、空氣壓縮機、水過濾設施、磁選器、機、除塵器、風機、倉鬥等。

第二十五條 日期列印、包裝、堆碼裝置包括:包裝機、編織袋封口機、塑料袋熱封機、打捆機、日期列印(噴碼)機等。

第七章 大米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 大米生產企業應依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需要配備檢驗儀器和裝置。包括:

(一)基本裝置:分析天平、檯秤、容重測量器、遊標卡尺、分樣器、水分測定儀、烘箱、選篩、實驗礱穀機、實驗碾米機、實驗臺及實驗架等。

(二)專業檢驗裝置:實驗色選機、大米品質測定儀、米飯食味測定儀、白度計等。

第二十七條 大米生產企業對進廠的每批原輔料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條大米生產企業可採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點的檢驗專案、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對生產過程及半成品進行檢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條大米加工企業應詳細制定成品的質量標準、檢驗專案、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標準的下限不得低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為準,如用非國家標準方法時應定期與國家標準方法核對。成品應逐批抽取代表樣品,實施理化檢驗、感官檢驗、外包裝檢驗。對於非常規檢驗專案和本企業無法檢驗的專案可委託具有權威性的研究和檢驗機構代為檢驗。

第三十條大米加工企業應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成品倉庫,經檢驗合格的包裝成品應儲存在成品倉庫內,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倉庫中不得儲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汙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條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出貨記錄,內容包括:生產日期、批號、出貨時間、地點、物件、數量等,以便發現問題時能及時收回。

不合格產品應及時隔離和標識,並按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工廠應有足夠的品質管理及檢驗人員,能做到每批產品檢驗;產品質量管理負責人應具備大專以上相關學歷或中專相關學歷並具備4年以上質量管理經驗 ;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並獲得食品質量檢驗員資格證書。

第三十三條大米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明確檢驗部門、檢驗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制定檔案、記錄、不合格品控制、糾正及預防等控制程式,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

第八章 大米廠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 環境衛生管理

(一)廠區內的道路應保持良好狀態,無破損、不積水、不起揚塵。

(二)廠區內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環境整潔,禁止堆放雜物,防止有害動物孳生。

(三)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不得有汙泥積蓄。

(四)廢棄物臨時存放地應遠離生產車間;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有遮蓋,防止不良氣味溢位或被風吹起,防止有害動物孳生;易腐敗的廢棄物應及時清除,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消毒。

(五)廠區內應有防止、殺滅有害動物及昆蟲等設施。

第三十五條 廠房設施衛生管理

(一)廠房內各種設施應經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潔衛生狀態,廠房屋頂、天花板、牆壁應保持良好無破損,地面不得有積水和破損。

(二)清理間、加工製造間、半成品貯存及成品包裝間每天下班後應及時清理、清潔,必要時予以沖洗、消毒。

(三)燈具及管線外表等應定期清掃或洗滌。

(四)冷(凍)倉庫內應經常清理,保持清潔,避免地面積水,並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業場所不得堆積非即時使用的原料、內包裝物或其它物品,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條 裝置衛生管理

(一)用於加工、包裝、儲運的裝置及工具和生產用管道應及時清理、清潔、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裝置與食品接觸的表面應定期予以清潔、消毒,消毒後要徹底再次清洗,以免殘留物汙染食品。

(三)使用過的裝置及用具等應及時徹底地清理、清潔。

(四)與食品接觸的裝置及用具的清洗用水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人員衛生管理

(一)大米生產人員應有身體健康證,並定期進行個人衛生、食品加工衛生等方面的培訓。

(二)大米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理髮、勤洗澡、勤換衣。

(三)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好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應能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時應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入廁所或離開生產加工場所。

(五)上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上廁所之後、處理被汙染的原料物品之後、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它活動之後。

(六)與大米直接接觸的人員不得塗指甲油,不得佩帶手錶及飾物;有面板傳染病或傷口的工人不得繼續從事直接接觸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菸、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八)個人衣物應儲存在更衣室個人專用的更衣櫃內,個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帶入生產車間。

(九)與生產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場所,參觀、來訪者應符合現場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三十八條 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除蟲滅害管理、工作服管理、衛生設施管理、汙物管理應符合GB 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要求。

第九章 產品出貨管理

第三十九條 產品出廠前應有良好的可追溯資訊,包括生產日期、生產班次、檢驗人員、產品檢驗狀態等。

第四十條 產品包裝標識應符合《食品通用標籤標準》、GB 13432《特殊營養食品標籤》及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對於標籤上的商標、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應嚴格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第四十一條產品出廠時應對運輸及防護工具進行檢查,防止產品二次汙染及運輸途中的質量安全。發貨員應記錄出貨產品、出貨日期、運輸車輛、到貨點、接收單位等資訊,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條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售後服務體系,包括服務承諾、服務程式、服務電話、服務人員等,制定相應的產品回收、退貨、召回程式及相關管理辦法,確保消費者利益。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則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廠管理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小加工廠管理制度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並於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採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採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採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並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各採伐點之間的採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並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辦證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餘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覆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小加工廠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後,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後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後,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工廠管理制度6

一、 績效管理目的:

1、 通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2、 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對員工階段性工作進行檢查和評價;

3、 對上一考核期工作進行總結,為績效改進及員工發展提供指導和幫助;

4、 通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 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二、 績效考核原則:

1、 基本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2、 業績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 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 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通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三、 績效考核物件:

1、 除公司總經理以外所有轉正員工,公司總經理由公司統一績效考核;

2、 試用期內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

四、 績效考核週期:

所有參加考核員工一律實行月度考核。

五、 考核責任:

1、 員工:進行個人績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訓練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現,瞭解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驟,收集反映個人績效的資訊和反饋,努力達到較高的績效目標,取得突破性成就。

2、 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掌握績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屬員工個人的考核指標,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3、 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4、 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六、 績效考核指標及流程:

設定績效目標 績效輔導與觀察 績效考核與評估 績效面談 績效改進

1、 設定績效目標:

(1) 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將目標分解至基層主管,由基層主管擬定每位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目標。

(2) 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3) 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 績效輔導與觀察:

(1) 工作目標和計劃的實施過程是管理者與員工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日常的績效輔導是保證績效目標達成的重要管理步驟,是各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2) 績效觀察,是直接上級有步驟、有方法地觀察、收集下屬績效行為和工作結果的過程,是對員工作出績效評估的基本前提。

3、 績效考核與評估:

(1) 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 “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 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 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 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的。

(5) 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祕密或財務祕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貪公款的;被有效投訴的;考核評分排在公司倒數二名內的。

(6) 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7)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8) 考核結果常態分佈原則:為保證考核等級有效拉開差距,考核結果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如表所示),特殊情況下,如果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門負責人須特別說明。

4、 績效面談:

(1) 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 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 每月10日前HR擬定績效面談計劃並抄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4) 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經理(HR助理)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5、 績效改進:

(1) 績效考核的重點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改進、不斷提高”。

(2) 上司必須與下屬共同討論,進行差距分析,制訂“績效改進計劃”,並有責任和義務幫助下屬得到切實的改進與提高。

(3) 上司、員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應共同監督、檢查改進計劃是否得到落實和執行。

七、 績效獎金分配

1、 績效獎金分為兩個部分:完成月度目標獎金和完成年度目標獎金。月度獎金當月考核當月發放。年度獎金經考核後按年底在冊員工一次性發放。

八、 績效考核申(投)訴

1、 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 員工可在公佈考核結果的3天內填寫《員工投訴單》交HR複議處理。HR應在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 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 如員工仍不認可公司處理決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調查處理。

3、 《員工投訴單》由HR統一受理,並負責處理結果的歸檔保管。

工廠管理制度7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