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假銷假制度

才智咖 人氣:2.32W

篇一:請假銷假制度

關於請假銷假制度

各公司、部門: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員工的管理,強化部門和團隊的勞動紀律,增強員工的組織觀念和自律意識,保證公司良好經營秩序,特制定公司請假和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註明請假期限。(公司員工所規定月休假日、法定休假日無需辦理請假銷假)

一、適用範圍:XXXXXX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有員工。

二、請假的程式及審批

1.員工請假,應事先持請假條或有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假期期滿,應及時銷假回崗上班。

2.請假審批流程:

安排工作——填寫請銷假條(附表一)——假條批准——人力資源部備案——休假——期滿銷假。

3.關於各子公司員工請假審批。

A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需部門經理、總助、總經理簽字;

B經理級及以上請假需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簽字;

C簽字後請假條需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備案生效。

三、關於曠工的規定與處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單位未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准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未按時上班者。

4、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

5、人力資源部未稽核備案的,不符合審批規定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按曠工處理。

曠工的處理辦法:

1、凡曠工人員,根據曠工天數對員工進行定額罰款,計算方式如下:

罰款金額=員工計算日薪×2×曠工日數

2、曠工人員年累計曠工3天者,視為不適崗行為,對曠工人員進行調崗,調職。

2、曠工人員年累計曠工5天者,視為不配崗行為,對曠工人員進行調職、辭退。

3、員工曠工期間由於崗位、個人原因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員工個人承擔損失費用。

四,附則

1、所有員工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2、本規範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所實行的請假辦法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總部人資資源部

20xx年11月1日

篇二:關於員工請銷假制度的規定

關於員工請假與考勤制度的規定

為加強員工的出勤管理,嚴明紀律,規範員工請假與考勤制度,結合我專案部具體情況,經研究決定做如下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1.請假審批許可權:

①請假半天以內的員工提前1天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部長)審批,部門主管於請假當日報到專案部存檔;

②請假1—7天以內的員工提前提出申請,部門主管同意後經由李經理審批,並附有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留專案部存檔。

2.請假的類別和期限:(輪休日不記入請假時間內)

①病假:凡經醫院開據的證明,因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必須離崗治療和休養的,可以請病假,時間不準超過10天。

②事假:凡因有私事不得不親自辦理的,可以請事假。時間不準超過5天。

③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准假10—15天。

④喪假:員工因其配偶、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父母喪事,可以請喪假。假期不超過5天。

⑤工傷假:凡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斷必須治療和修養的,可給予工

傷假,根據醫生囑咐開假。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按國家規定的累計全年工資的平均工資給予發放。

3.請假規定:

①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並按規定逐級審批(病假須附醫生證明)。

②一個月內多次請假累計超過7天的(包括連續請假超過7天的)。當月工資不予發放,自工資發放日起,工作滿15天后,經由專案部開據證明,方可發放。

③年假後須按規定時間返廠,遲到一天扣50元工資,予以累加,未請假超過3天未到崗的,按自動離崗處理,不予發放工資。

④未按規定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員工,按曠工處理,曠工超過1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⑤請假期滿,應按時到專案部辦理銷假手續,上班工作。請假期滿,因故還不能上班者,可以向專案部申請續假,未經批准續假者,按曠工處理。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

山西隆鑫達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物業武電專案部

20xx年10月17日

篇三:請假、銷假制度

請假、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公、事、病、探親、婚、喪、產、計劃生育等需耽誤上班時間的,必須履行正式的請假手續,不假離校或超假者按曠工處理。期滿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向學校銷假。

一、請假、銷假程式

先到辦公室領取《請假單》一式二份,並如實填寫有關欄目。審批後,請假人須將《請假單》一份交辦公室登記並存檔,一份交所在部,並做好工作交接後方能離崗。期滿返回工作崗位,本人必須到辦公室當面銷假。

二、審批許可權

3天以內的請假由學校校長審批。中層以上幹部由校長審批,其餘教職工經本人工作涉及到的處、室、部負責人籤具意見後,由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審批。

3天以上半個月以內的請假,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後由教育局分管領導審批。教師的請假手續交政工人事股登記。

半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的請假,由教育局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教師的請假手續交政工人事股登記。

三、病假:一次性請病假,除癌症病人、精神病人、重度傳染病人等外,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經醫院證明確需超過兩個月的,按程式重新請假。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及以上公費醫療定點醫院的休假治療證明書

因公因事到縣外未歸需請病假者,應事先電告學校,返校後憑當地縣級醫院治療證明補辦手續。危急病人可先就醫後補假。

四、事假、探親假:辦私事和探親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或雙休日,確需佔用上班(課)時間者,必須事先請假。

五、婚、喪、產、計劃生育假:休假天數以國家規定為準(詳見附件),並均含節、假日在內。

六、如遇請假人不能離開的特殊情況,可由家屬或被委託的其他同志代辦請假手續。嚴禁捎口信、打電話請假(因公因事到縣外未歸需請病假者除外)。

七、弄虛作假請假的,一經查出視為曠工(課)。

八、非特殊情況誤工(課),不予補假,以曠工(課)論。

九、請假期間,工資按國家規定發放,獎金、津貼(含課時、工作量)、福利按學校有關規定發放。無正當理由或無故超假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規定與之解除聘用合同並報告教育局。

二〇一x年一月六日

篇四:請銷假制度

1 總則

1.1為加強員工請銷假管理,規範請銷假程式,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1.2本制度依據以下規範(檔案)的條款制定:《********勞動用工管理制度》、《*********請銷假管理辦法》等標準(檔案)。

1.3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銷假的管理辦法,適用於*******下屬所有員工請銷假管理。 2 員工請銷假管理

2.1一般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七日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主管批准即可;超過七日的,必須由本人到綜合辦公室領取請假條,按要求填寫有關事項,經本人所在單位行政主管簽字後報考勤室;超過七日的,除按上述要求辦理外,還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請假條留考勤室備案,作為核算工資依據。

2.2各單位正、副職請假,必須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2.3探親假、婚喪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假、產假等假期由綜合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政策及規定審批。

2.4出差、公派外出學習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單位及公司領導批准外出的派遣單(公差請假條)。派遣單應按管理範圍及時送交綜合辦公室備案。

2.5員工休假期滿應及時銷假。一般員工請假在七日以下的,在所在單位辦理銷假手續;七日以上的到綜合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各單位正、副職到值班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

2.6員工假滿不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不支付工資,並每超假一天,罰款50元。確因特殊情況,假滿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本單位負責人,先由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口頭說明情況,等員工返回後再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按管理範圍報綜合辦公室。

2.7員工請銷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不準捎假、代銷假。

2.8經批准享受的探親假、工傷假、婚喪假、產假、年休假待遇按上級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但必須提供以下證明:

2.8.1工傷假:安全機電辦公室證明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2.8.2病假: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外出有病時,須有鄉級以上醫院證明、診斷證明和藥費報銷單。

2.8.3產假:計生部門證明。

2.8.4婚假:結婚證和計生部門證明。

2.8.5喪假:所在地村級以上證明。

3 附則

3.1本制度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所有。

3.2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請銷假規定同時廢止。

篇五:請假銷假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安全管理,確保學生身心安全,特制訂一些請假銷假制度,系全體學生對照執行。

1、學生請假:學生請事假,必需寫出請假條(寫明事由,外出的寫明外出地點及陪同家長),家長簽字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校。緊急事件來不及請假的,必須電話告知班主任。事假兩天以內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校長批准。學生請病假,必須有請假條(寫明事由、病因等),家長簽字班主任批准即可。兩天以內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校長批准。病假結束,必須帶上病歷或診斷證明或有家長說明病情、是否治癒等,方可來校,班主任做好記錄。

2、學生銷假:學生事假結束必需來班主任處銷假,假滿不歸視為曠課,學校要處理。病假結束,必須帶上病歷或診斷證明或有家長說明病情、是否治癒等,方可來校,班主任做好記錄。

3、班主任必須每晌開始就查明人數,科任教師每節課都必須點名,發現不在班的學生必須與家長聯絡,落到實處,如是因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除履行病假手續外,病假結束後還必須做好銷假。

4、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家長必須按照安全責任書要求報子女送接到學校大門口。學生外出必須有家長陪同,學生不請假而走發生事故責任有家長全權負責。

5、班主任是學生在校內的安全責任人,必須按學校要求做好相關安全工作,確保無不安全事故發生。

6、高度重視學生請病假,沒有帶相關手續銷假的學生不得進入

教室。外出的疫區或人口繁多地區的學生,必須再家觀察無傳染病方可來校銷假上課。

7、學校做好衛生教育,做好力所能及的衛生預防工作,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必須積極配合,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工作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