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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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

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規範員工服裝的領用、保管、繳回手續,特制訂本規定。

一、各部門員工通過考察期(一星期)後,合格者向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工作服領用申請。

二、管理中心將根據季節的不同為員工配發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門申請領用夏裝或冬裝。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四、著裝要求

1、著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2、著西裝時須著襯衣系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釦。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塗指甲油。

5、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6、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制服不準混穿。

7、男員工著裝要求

①頭髮梳理整齊、大方;頭髮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後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鬍鬚。

②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8、女員工著裝要求

①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②頭髮梳理整齊不得披髮髮型包括髮式、顏色不得太誇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③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於休閒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著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絲襪。

④儘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9、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工牌,工牌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五、一線員工服裝的使用期限為1年,辦公室人員服裝使用期限為2年。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並保持整潔。凡因員工個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導致工作服汙染嚴重或破損需更換的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補領手續,但要支付相應的服裝成本費同時將受汙染或破損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員工異動時工裝的處理:

員工離職時,根據在職時間長短,服裝費用的扣除作如下規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滿3個月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費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3個月以上未滿半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注:辦公室人員及客服部員工期限為兩年,即工作滿兩年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

七、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執行。

八、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為:20xx年8月24日

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加強員工的規範管理,現對公司員工工服的製作、發放、著裝進行統一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包括襯衣、領帶、西裝外套、褲(裙)。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2、行政人事部負責制服預算、樣式選定、登記造冊、驗收、發放、折舊、退還登記等,同時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制服著裝情況。

3、財務部負責員工制服破損、丟失、報廢時制服折舊款結算。

4、行政人事部發放給各部門後,由各部門主管負責保管,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負責抽查收發、保管情況。

三、員工工服穿戴領用規定

1、員工入職時可填寫《工服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在各部門領用服裝。

2、員工離職時,工服需交回公司,在離職時由部門主管對所交還工服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破漏、丟失及未清洗情況者,應進行扣款,具體扣款標準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乾洗費(按乾洗店收費標準支付,由部門內勤及時送乾洗店清洗);

(2)損壞或破漏:根據實際情況及工服價值進行扣款處理;

(3)丟失:按照工服原有價值(扣除折舊率)進行扣款;併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潔,做到無汙漬、油漬、墨跡等各類不潔的痕跡。清洗後應作定期的熨燙,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僅限於工作時間內穿著,每日上下班前,應在員工更衣室更換服裝,換下的工服應用衣架懸掛晾好,以保持服裝的潔淨和造型;

5、著工服人員應穿著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員工皮鞋高度不得超過5CM,須保持斜面清潔。如無特殊規定,不得穿涼鞋或拖鞋式涼鞋;

6、工服清洗標準:

(1)冬季工服每週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褲裝/裙裝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時需對工服上的汙漬、油漬、墨漬等各類痕跡整理乾淨並熨燙整齊,穿著時不得有明顯褶皺痕跡;

7、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工服應保持乾淨、整齊、無破損,不得捲起褲腳。

8、試用期員工應自行添置工裝相近的服裝;

9、在崗員工上班時間的著裝情況是個人的考評內容之一,對不按規定使用及維護工裝的,將在考評記錄中備註。著裝不合格者經指正後仍不改正者的,將予以警告、記過直至取消上崗資格的處分;

10、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裝,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況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天氣情況統一通知。

四、工服報損、折損管理規定

1、員工工服由個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及時辦理補領手續,同時按照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

2、工服在使用期限內,確因工裝使用時間過長導致嚴重破損,影響著裝效果、整體形象的,其個人可以按正常程式提出申請要補做工服,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寫明事情經過,部門經理簽字報公司領導批准後重新定製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3、非工作原因損壞工服造成提前報廢的,員工須按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並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或更換工服。

4、對摺舊、替換以及員工離職回收後的工服由部門彙總後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進行處理;

(1)對摺舊年限已到以及破損嚴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將進行報廢處理;

(2)對儲存較為完好,成色較新的工服則由新入職員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據工服折舊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舊

1、工服丟失或發生非工作原因破損報廢時,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折舊賠償: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滿3個月的,按原價的100%賠償;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原價的70%賠償;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原價的40%賠償;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個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長期),不用賠償。

六、工服監督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一次罰款30元。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10元。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本規定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檢查及執行;

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範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汙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吊帶裝、低胸衫、短褲、涼拖。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後果的輕重處以製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後,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5。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20元/人次、部門經理50元/人次。

6。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為兩年。

2、工裝及配飾的費用由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0%,工裝歸個人所有。個人承擔部分劃分為12個月,由企業給予員工以工裝補貼形式發放。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包括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企業將停止工裝補貼部分,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僱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摺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六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七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九條、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企業員工工裝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工服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員工按規定要求著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經行政人事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裝

1,當員工新入職或調崗時,由部門經理領員工本人,持《試工通知單》及《培訓金收據》到庫房按配裝標準領取工服及配裝用品,並辦理登記手續,若無合體的備用工服時,由庫房報行政人事部,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通知廠家製作。

2,工服的配用品由部門經理統計人員名單及配用品數量,部門經理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庫房申購,部門經理到庫房領取併發放給員工。

3,外購工服在交用時,員工穿著不合體的由供貨單位負責修改,員工領用後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修改。凡私自對工服進行修改屬違紀行為,應由當事人予以賠償。

二,工服制作標準

公司工服按照各部門崗位,級別及服務性質的差異來制定其款式,面料,規格等有關細節。

1,按規定的工服費用標準,分一線,二線工作人員,技師及部門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製作工服。

2,工服的制裝式樣,選料,定價均經公司領導審定,由行政人事部具體實施。人員變動,調出,辭職,開除者的工服管理規定

1,工服外套的使用年限為1年,襯衫的使用年限為8個月,皮鞋的使用年限6個月。

2,一線服務人員辭職,除名或開除,配發工服裝一律交回庫房,由庫管驗收合格後,在《員工離職登記表》及《培訓金收據》上簽字,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員工離職未交還者,應按原價賠償。

3,二線工作人員及各級管理人員辭職,除名或開除,配發工服一律不交回,穿用不滿一年者,按其剩餘使用時限扣除服裝標準費用,(如在公司工作滿8個月辭職的,扣除服裝標準費用標準的40%);穿用滿一年者,新工服又未領,則原工服歸個人所有,免扣服裝費用。

4,凡經公司確定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人員,一線調二線,本人一線服裝應全部交回,並配備二線工作崗位工服。二線調一線原有工服不交回,只給其配備一線服裝。

5,新招一線服務人員,儘可能穿用庫存交回服裝,若穿著不合體者,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意見並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重新制作。

四,工服購置安排

1,公司每一年統一為員工製作冬,夏各兩套工服一次;

2,特殊情況,需要新購置新工服時,需求部門可按照對工服的要求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工服購置的書面申請;

3,新工服發放後有明顯不合體者,自發放之日起一週內由部門統計並提出修改,一週後自行解決。

4,配發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在冊的正式員工人數登記領用。

5,工服配裝標準,款式,數量及尺寸

(1)配裝標準: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崗位服務性質製作款式。

(2)數量:春秋,冬服裝各2套/人。

(3)尺寸:由承製商根據員工套量尺寸製作工服。

6,工服換季:

夏裝: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裝: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體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季節變換另行通知)

一線人員在換季必須將工服洗滌乾淨方可交庫房存放,以便下季使用,庫管在存放前必須檢查工服的完整性和破損程度,寫明此員工的姓名,工服新舊程度,工服使用時間後方可入賬,入庫。

五,工服換洗

1,二線員工工服由布草房(或庫房)統一洗滌,一線員工工服由洗衣房統一洗滌。

2,員工工服不得他人代領或代替換洗。

3,工服換洗週期要求:

工服的換洗週期:對不同級別,崗位及工服的材料區別規定。

六,工服報損處理

1,領取的新工服在半年內無法使用的,按原價格70%賠償。

2,領取的新工服在一年內無法使用的,按原價格50%賠償。

3,工服丟失者,按原價格賠償。

其餘未盡事宜由庫管根據工服破損原因,程度等情況上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