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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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範本

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公司食堂就餐管理,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就餐時間

1、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2、就餐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食堂就餐,超過時間自行負責解決。

3、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二、伙食費用

1、伙食費統一標準,暫定為公司員工每人4元/餐(員工承擔2元/餐,公司補貼2元/餐),開壹餐,每人扣生活費50元/月,開全兩餐,每人扣生活費100元/月。開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50元,開全兩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100元開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50元,開全兩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100元

2、各部門因業務需要臨時有客戶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部門負責人到辦公室登記。

三、用餐管理

1、在食堂就餐人員一律服務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講究道德。

2、就餐餐具公司統一發放,就餐員工每人一套(鋼盤2個,鋼飯叉1個),自行保管,餐具如有遺失需交10元/個餐具費。

3、就餐人員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覺排隊打飯菜,不準幫忙代打、擁擠、插隊,如發現有違者給予處罰10元/次。

4、飯堂就餐不準赤臂,必須穿著整齊,不準大聲喧譁,不準隨地吐痰,違者罰款10元/次。

5、剩餘飯菜不得隨意倒在桌上、地上或水溝裡,必須倒入指定地點, 違者罰款10元/次。

6、用餐後要清理桌面上的飯菜,請自覺倒入指定的桶內。如有違者罰款10元/次。

7、所有就餐人員一律不準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就餐,如有違反罰款10元/次。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和食堂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員發生矛盾而爭吵、打架。否則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罰和開除處理。

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2

1、食堂加工間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於8平方米。

2、牆壁敷設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牆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調加工人員佩戴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4、烹調加工人員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勤洗頭、洗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時間不得吸菸。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5、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觀異常或腐敗變質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6、烹製大塊食品,中心溫度不低於70℃,食品烹調後至出售不超過2小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且冷藏不超過24小時,在確認末變質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出售。

7、加工後的熟食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淨消毒,放在指定的臺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及時洗淨消毒。工作結束後,及時清理檯面、地面。

10、有“三防”設施,廢棄物棄置於汙物桶內,汙物桶加蓋。

11、工作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負責人定期檢奎各崗位人員操作情況。

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3

一、食品烹飪廚師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穿戴工作衣、帽上崗。

二、食品烹飪廚師必須加強政治、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增強食品衛生安全意識與法制觀念,提高業務能力。

三、烹飪食品盛裝器具堅持生、熟分開、分類使用;抹布保持清潔,調味品、料要分類放置,用後及時加蓋。

四、食品原料烹飪加工前應新鮮、潔淨、衛生,腐敗變質及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飪加工。

五、烹飪加工食品要燒熟煮透,方式科學合理,不破壞和降低食物的營養價值。

六、烹調的菜餚儘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慾。

七、學校食堂嚴禁加工冷盤、涼麵、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乾煸,須經高溫煮熟燒透。

八、食品菜餚烹飪嚴格按衛生要求規範操作,操作人員不得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後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圍裙擦試菜餚容器。

九、菜餚品調味必須符合烹調衛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拈菜品嚐,不能用烹飪廚具盛菜和湯汁送入口中品嚐。

十、烹製加工好的熟食菜餚,必須使用清潔、衛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裝,及時送入配菜間分配案臺上,防止灰塵、蚊蠅、蟲鼠等的二次汙染。成品菜餚嚴禁放置於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飪加工結束後,及時清洗各種用烹飪器具,打掃灶臺、地面等烹飪環境衛生,保持器具、灶臺清潔,地面無食渣,廢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經食堂管理人員許可,烹飪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換崗和增減。

公司食堂用餐管理制度4

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就促進日常食品經營活動的安全、科學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單位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第一條 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

第二條 銷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

第三條 食品銷售設有專櫃或專間,專櫃、專間以及庫存食品要必須保持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食品要分類、分架、離地、離牆存放,做到先進先出。

第四條 銷售散裝未包裝食品必須用專用工具取貨,取貨工具存放在潔淨的容器中儲存,做到貨、款分開。

第五條 銷售食品用工具、稱重衡器、櫃檯、盛器等要專用,定時消毒,保持清潔。

第六條 銷售的定型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進銷貨臺帳制度

第一條 由專職員工(質量檢查員)負責填寫《商品進貨臺帳》、《商品銷售臺帳》,督促銷售人員填好《銷售流水帳》,並按工商部門的要求裝訂成冊,建好檔案。(上述兩套臺帳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檔,一份送報工商部門,涉及商業祕密的名目不予報送)

第二條 《進貨臺帳》主要內容有:

①進貨時間;

②商品名稱;

③商品規格;

④商品數量;

⑤商品來源(供貨單位、聯絡電話);

⑥索證種類(營業執照、檢疫檢驗報告、商品合格證、稅票或進貨單等)。

第三條 《銷售流水帳》主要內容有:

①產品名稱;

②產品規格;

③產品數量;

④產品單價;

⑤銷售去向(購貨單位、聯絡電話);

⑥售後服務記載;

⑦質量跟蹤情況。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條 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並在經營場所或市場公示欄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場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 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一)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三條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下架停止銷售該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 本單位員工發現不合格食品時要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 本單位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 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

①傷寒;

②痢疾;

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動性肺結核;

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

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 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