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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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歡迎大家分享。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1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稽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稽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稽核簽字,再交財務部稽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計程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xx]第011號檔案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計程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計程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本規定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2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書面彙報出差工作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乾,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同,本著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幹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計程車,並註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情況,事後應寫書面彙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瀋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必須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實行費用包乾,採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乾標準,伙食補助每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著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後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計程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臥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乾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後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並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起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稽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後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範差旅費報銷程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出差超過核准天數時,應請示批准人核准,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貼上單上註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許可權: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註明,經批准後方可乘坐。未經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准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計程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註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後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中午13:00以後回單位補貼午餐;下午19:00後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四、報銷程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貼上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後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塗改、貼上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貼上、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貼上於報銷單後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稽核完畢後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稽核完畢後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