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工程造價考試精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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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

2017工程造價考試精選案例分析

工程有兩個備選施工方案,採用方案一時,固定成本為160萬元,與工期有關的費用為35萬元/月;採用方案二時,固定成本為200萬元,與工期有關的費用為25萬元/月。兩方案除方案一機械臺班消耗以後的直接工程費相關資料見表2.1。

兩個施工放啊直接工程費的相關資料

 

方案1

方案2

材料費(元/m3)

700

700

人工消耗(工日/m3)

1.8

1

機械臺班消耗(臺班/m3)

 

0.375

工日單價(元/工日)

100

100

臺班費(元/臺班)

800

800

為了確定方案一的機械臺班消耗,採用預算定額機械臺班消耗量確定方法進行實測確定。測定的相關資料如下:

完成該工程所需機械的一次迴圈的正常延續時間為12分鐘,一次迴圈生產的產量為0.3m3 ,該機械的正常利用係數為0.8,機械幅度差係數為25%。

問題:

1、計算按照方案一完成每m3 工程量所需的機械臺班消耗指標。

2、方案一和方案二每1000 m3工程量的直接工程費分別為多少萬元?

3、當工期為12個月時,試分析兩方案適用的工程量範圍。

4、若本工程的工程量為9000 m3,合同工期為10個月,計算確定應採用哪個方案?若方案二可縮短工期10%,應採用哪個方案?

答案:

1、方案一機械純工作1h的生產率 = 60/12 ×0.3 =1.5(m3/h)

機械產量定額 =1.5×8×0.8=9.6(m3/臺班)

機械定額時間 =1/9.6 =0.10   (臺班)

每m3工程量機械臺班消耗=0.10(1 25%)=0.13 (臺班/m3)

2、方案一直接工程費=700 1.8×100 0.13×800=984(元/m3)

每1000m3工程量直接工程費=984×1000=984000(元)=98.4(萬元)

方案二直接工程費=700 1.0×100 0.375×800=1100(元/m3)

每1000m3工程量直接工程費=1100×1000=1100000(元)=110(萬元)

3、設工程量為Q(m3)則:

方案一:C1=160 35×12 0.0984Q=580 0.0984Q

方案二:C2=200 25×12 0.1100Q=500 0.1100Q

令:580 0.0984Q=500 0.1100Q

求得盈虧平衡點:Q=6896.55m3 (盈虧平衡圖如下)

結論:當工程量小於6896.55m3選用方案二

當工程量大於6896.55m3選用方案一

4、 若本工程的工程量Q=9000m3、合同工期T=10個月時,

方案一:C1=160 35×10 0.0984×9000=1395.6(萬元)

方案二:C2=200 25×10 0.1100×9000=1440(萬元)

∴ 應採用方案一

若方案二可縮短工期10%,則:

方案二:C2=200 25×10×(1-10%) 0.1100×9000=1415(萬元)

∴ 還是應採用方案一

案例分析題2

某市政府投資新建一學校,工程內容包括辦公樓,教學樓,實驗室,體育館等,招標檔案的工程量清單表中,招標人給出了材料暫估價,承發包雙方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以及《標準施工招標晚間》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規定,國內《標準施工招標檔案》不包括的工程索賠內容,執行FIDIC合同條件的規定。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瞭如下事件:

事件1:詐騙表截止日期前15天,該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釋出了人工單價及規費調整的有關檔案。

事件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天平吊頂的專案特徵描述中龍骨規格,中距與設計圖紙要求不一致。

事件3:按實際施工圖紙施工的基礎土方工程量與招標人土工的工程量清單表中挖基礎土方工程量發上較大的偏差。

事件4:主體結構施工階段遇到強颱風,特大暴雨,造成施工現場部分腳手架倒塌,損壞了部分已完工程,施工現場承發包雙方辦公用房,施工裝置和運到施工現場待安裝的一臺電梯,事後,承包方及時按照發包方要求清理現場,回覆施工,重建承發包雙方現場辦公用房,發包方還要求承包方採取措施,確保按原工期完成

事件5:由於資金原因,發包方取消了原合同中體育館工程內容,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承包方就發包方取消合同中體育館工程內容提出補償管理費和利潤的要求,但遭到發包方拒絕。

上述事件發生後,承包方及時對可索賠事件提出了索賠。

問題:

1、投標人對設計材料暫估價的分部分項進行投標報價,以及該專案工程造價款的調整有哪些規定?

2、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分別指出對事件1,事件2,事件3應如何處理,並說明理由。

3、事件4中,承包方可提出哪些損失和費用的索賠哦?

4、事件5中,發包方拒絕承包方不成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答案:

1、報價時對材料暫估價應進入分部分項綜合單價,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材料暫估價在工程價款調整時,材料暫估價如需依法招標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標方式確定供應商或分包人,不需要招標的由發包人提供,發包人確認。中標或確認的金額與工程量清單中的暫估價的金額差以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格。

2、事件1中,人工單價和規費調整在工程結算中予以調整。因為報價以投標截止日期前28天為基準日,其後的政策性人工單價和規費調整,不屬於承包人的風險,在結算中予以調整;

事件2中,清單專案特徵描寫與圖紙不符,報價時按清單專案特徵描寫確定投標報價綜合單價,結算時由投標人根據實際施工的專案特徵,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事件3中,挖基礎土方工程量的偏差,由招標人應承擔的風險。08清單規範規定:採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3、事件4中,承包方可提出索賠:部分已完工程損壞修復費、發包人辦公用房重建費、已運至現場待安裝的電梯損壞修復費、現場清理費,以及承包方採取措施確保按原工期完成的趕工費。

4、不合理的。按照FIDIC索賠條例,發包人取消合同中的部分工程,應對承包人(除直接費意外)間接費、利潤和稅金進行適當補償,本案例承包人提出的管理費和利潤補償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