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樂活動中發展幼兒的創編能力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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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哲學家、教育家柏拉圖說:“音樂的學習比其他學習是更為有力的一種手段,因為節奏和曲調會滲透到人的靈魂中去,並在那裡深深紮根,使靈魂變得更美。音樂中的啟發、創造能讓人體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情感。”因此,音樂作為一種藝術,,其力量是巨大的。對幼兒來說,音樂活動首先是自我表現的方式和途徑,我們可以通過音樂活動發展幼兒的潛能,塑造幼兒健康活潑的個性,在幼兒園開展音樂活動不僅能陶冶幼兒的情操,提高幼兒的審美情趣,而且還有助於幼兒創編能力的發展。我們的具體做法為:

在音樂活動中發展幼兒的創編能力論文

一、構建以音樂為手段的幼兒生活管理模式

音樂對幼兒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我們通過構建以音樂為手段的幼兒生活管理模式,讓幼兒天天傾聽不同性質的音樂,在良好的音樂氛圍中感受音樂的魅力。如:在晨間入園時,我們選用輕鬆、活潑、節奏明快的童謠,如《我上幼兒園》、《好朋友》等,調整幼兒(尤其是小班幼兒)情緒,使幼兒愉快的入園;在晨間活動時,我們選擇節奏鮮明,歡快的集體舞音樂,如《歡樂舞》、《花之舞》、《啤酒桶波爾卡》等來調整幼兒活動中的情緒,產生參加晨間活動的興趣;在午餐時,我們選擇流暢、舒緩、音量適中的鋼琴曲,如《給母親的信》,讓幼兒愉快的進餐;在餐後散步時,我們選擇優美舒暢的音樂,如《瓦妮莎的微笑》,讓幼兒進行慢節奏的散步,有助於消化;在午睡開始時,我們選擇柔和、安靜的搖籃曲,提高幼兒的睡眠質量;在起床時,我們選擇如《漁舟唱晚》這種型別的琵琶曲,並且做到音量由弱到中強,加速幼兒清醒程度;在離園時,我們選擇帶有喜悅性質的音樂,如《歡樂頌》等,愉快的結束幼兒一日在園生活。我們所創設的一系列音樂環境,在於營造一種美好的音樂氛圍,讓幼兒在這種多方位的氛圍中被薰陶,激發幼兒的創造潛能。

二、結合年齡特點,開展幼兒創編活動

我們首先要針對本班幼兒的實際水平,挖掘教材中可以創編的點,循序漸進地安排創編的內容和難度,儘量使每一學段的幼兒都能體驗到創編的樂趣。

1.選擇音樂題材用於幼兒創編

在小班年齡階段,我們會選擇旋律、歌詞都比較簡單的兒童歌曲,或者幼兒較熟悉的兒童歌曲。讓幼兒學習起來簡單容易,不會產生倦怠感,在學會歌曲的基礎上進行簡單的創編活動,如《碰一碰》、《小鳥飛》等;在中班年齡階段,特別是中班的後期階段,我們會有意識提高歌曲難度,或者逐步加入具有民族個性的不同中國風格的音樂,供幼兒學習,如《走路》、《大中國》、《扮新娘》等等,使幼兒獲得民族“文化積澱物”,以提高幼兒對不同音樂的感受能力;在大班年齡階段,我們會選擇旋律和歌詞都比較複雜,或者具有明顯異國風格的音樂以及情緒刺激適度的少量成人音樂。如:《潑水歌》、《西班牙鬥牛舞》等等。獨特、歡快的音樂風格,可以使幼兒產生舞蹈的興趣,並激發他們創編動作的慾望。如幼兒能把歌曲《抱一抱》改編成《八隻小狗抬花轎》,動作詼諧有趣,極大地發揮幼兒的創編能力。

2.選擇音樂節奏用於創編

就是根據教學目標選擇一種節奏或旋律樂句作為例子,模仿它的節奏型別進行創編。師幼之間、幼幼之間都可以進行。自己先嘴巴念出節奏,再用拍手、拍腿、跺腳等動作做出來,然後由小夥伴們一起做動作,看誰的節奏編創的好。

例如:在歌曲《郊遊》一課中,讓幼兒用圓舞板、碰鈴等打擊樂器為歌曲創編節奏。教師可以先問幼兒《郊遊》的第一句“走走,走走走”是什麼樣的節奏性,再示範Ⅹ Ⅹ︱ⅩⅩ Ⅹ︱這樣的節奏用什麼樂器來伴奏比較好,最後再由幼兒去創編節奏並選擇樂器。這樣在活動中幼兒的表現積極踴躍,主動性與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的調動,創造力也得到了培養。在欣賞《我是草原小旗手》中讓幼兒為蒙古族的運動創編節奏,教師可以說出各種運動,讓幼兒做一做動作再進行節奏的創編。

3.選擇藝術形體動作用於幼兒創編

(1)動作選材

在小班,我們要求幼兒學習按照音樂的基本拍子自然、均勻地做上肢或下肢的簡單基本動作,跳簡單的集體舞蹈。因此在選材上對動作的考慮首先以“一般生活動作”為主,並同時注意逐步增加“律動模仿動作”。另外,簡單的舞蹈動作學習在小班後期也一點一點地進入。

在中班階段學習按音樂的節奏,做簡單的上、下肢聯合的基本動作、模仿動作和舞蹈動作;學習如何利用已經掌握的動作、知識和技能,進一步學習或創造新的動作。因此我們一方面注意提高“一般生活動作”本身的難度,另一方面也進一步提高“律動模仿動作”的比例,同時,一些難度教高的基本舞蹈動作在總體學習內容中的`比例也開始逐步提高。

到了大班階段,要求幼兒能比較準確地按照音樂的節奏,做各種複雜的基本動作、模仿動作和舞蹈動作組合,能使用已經掌握的空間知識,進行創造性的獨立動作表現和人際動作交流與配合。因此基本舞蹈動作、集體舞已逐步成為韻律活動主要學習內容,而一般生活動作則逐步退居更次要的地位。

(2)分階段創編

第一階段,創編定型動作。要求幼兒在樂曲(樂句)的最後一拍或最後一小節,做一個自己最喜歡並且能與眾不同的造型動作。樂曲開始播放時,幼兒隨意做動作,並在頭腦中努力地想象一個能得到別人認可的定性動作。到了樂曲的最後,幼兒一下子便做出各式各樣的定型動作,在一次次的重複中,幼兒的創編能力發揮到極致。這種單個造型動作的創編使幼兒積累經驗,而且能激發幼兒的創編興趣,對於小班的幼兒非常適用。如:《小雨和花》中小花的造型動作,《這是小兵》中小兵投彈的動作等。

第二階段,創編樂段動作。在這一階段中,我們選擇樂曲中的某一樂段讓幼兒創編,其他樂段則不作具體要求。如:律動《趕花會》的B段、《小雨和花》的A段等。

第三階段,創編隊形。這一階段的前期有很多準備工作,教師首先要多次教給幼兒各種隊形的編排方法,讓幼兒積累經驗,再根據音樂的不同性質和不同樂段創編與之匹配的隊形。如:集體舞《快樂的囉嗦》、《 卷炮仗》等。

第四階段,根據故事情節創編動作。首先,我們給幼兒講述一個故事(故事的內容要與樂曲的性質、旋律比較符合)。然後引導幼兒根據故事情節創編動作組合。最後指導幼兒用舞蹈圖譜將之記錄下來。如:《抬新娘》、《包餃子》等。

這四個階段的創編難度是根據幼兒的發展水平,逐漸遞增的。這樣的安排使幼兒能夠積極主動地融入到音樂活動的創編之中,難易得當,很好的達到我們預定的教學目標。

幼兒創造性音樂活動的開展,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幼兒的創新能力的發展。教師要激發幼兒的創造慾望,要接納每一個幼兒不同的、多元的、有相當自由度的創意。只有這樣幼兒對創造的興趣和創造的能力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