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納稅實務課程改革探討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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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早在2010年,教育部出臺了《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提出“高校要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加強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學生在創新創業過程中,無論是個人還是何種形式的公司,都會遇到稅收問題。因此,高職院校的《納稅實務》課程教學應從學生創新創業角度,重新定位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及考核方法。

高職納稅實務課程改革探討的論文

關鍵詞:創新;創業;課程改革

1目前《納稅實務》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教學目標扁平化

目前高職院校《納稅實務》課程的主要教學目標有:(1)滿足核心專業課教學;(2)滿足會計分崗位教學需要;(3)滿足學生考取資格證需要;(4)滿足技能大賽需要。教學目標決定了學生學習《納稅實務》只是為了考試和比賽,學習動力不足,學習興趣不高。

1.2教學方法程式化

目前大部分高職院校教學方法大致有以下幾種:案例教學法、任務驅動法、崗位導向法、專案教學法。所有這些教學方法都是服務於以上四個教學目標的,學生基本能夠完成課程的學習,為考取職業資格證書提供保障,也能基本滿足技能大賽的知識儲備。這些教學方法,主要以教師講解為主,學生以做練習及作業為輔。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課堂沉悶,學生理解困難,教學內容推進困難、考試成績不理想等。

1.3教學內容模式化

《納稅實務》課程的教學內容,基本按照稅種的分類進行劃分,將全部稅種按照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類進行劃分,然後根據這些稅種分模組或者專案進行教學安排,教學內容沒有根據職業能力進行細化,不能體現職業導向。

1.4考核方式不立體

目前考核方法主要有卷面筆試與平時成績的考核,雖然也能體現學生情況,但無法體現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應用能力。尤其對那些學習有困難,但動手能力強的學生,只憑一紙試卷無法真正體現學生的真實水平。有些院校也開設了稅收類實訓課程,但也是從納稅申報角度進行考核,無法考核學生應用稅法知識的實際解決問題能力與綜合應用能力,考核過程過於表面化。

1.5教材內容趨同化

當前很多高職類《納稅實務》教材內容雷同,大部分教材還是按照稅種進行講解,章節改專案,例題改任務,形式大於內容。教學內容主要以稅收法律和案例為主,有些教材增加了納稅申報內容。有些稅種的申報表較多,內容複雜,沒有教師指導很難自主學習。

2基於創新創業導向的高職《納稅實務》課程改革的設想

基於創新創業導向的《納稅實務》課程改革應面向高職院校的職業化導向,服務於學生的職業規劃。其基本宗旨應是服務於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即學生無論在校期間創新、創業還是畢業後創業,都能以《納稅實務》這門課程為稅收方面的創業指導,今後通過學生充電學習,甚至可以為自己或企業進行納稅籌劃。

2.1改革課程目標

課程改革後的《納稅實務》,其課程目標就是為學生創新創業提供稅收指導。今後學生在創新、創業過程中遇到納稅、報稅方面的問題,該課程就可以為學生提供明確的指導和解決方法。

2.2改革教學內容

打破傳統的按照稅收分類進行劃分的教學內容,將全部的稅種進行重新梳理,按照學生創新創業實際需要及工作流程進行劃分。學生無論在校期間創業,還是畢業後做職員還是自己創業,總會涉及個人及所開辦公司的納稅行為。因此,順應創新創業的一般性過程,將《納稅實務》課程的內容重新編排,創設教學情境。假設某一位職業院校畢業生,畢業後成為公司員工,設定個人基本資訊及在公司的崗位、工作職責等情境,在工作期間取得的各種收入,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因此,先講解個人所得稅的核算與申報。假如該畢業生開始創業,成立公司,根據公司的經濟業務,再依次講解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這部分的教學內容可以根據教師設定的情境進行編排,也可以根據課時、學生學情等隨機調整,內容靈活機動。

2.3改革教學方法

除了使用常規的教學方法外,《納稅實務》的課程改革,最主要的改革是教學方法的變革。情境化、角色化是課程改革的特色。根據情境編排教學內容,學生進入角色。在個人所得稅中,學生以畢業生的身份進行個稅的核算與申報;在企業稅種的核算與申報中,學生以企業的稅務會計身份進行稅款的核算與申報。設定情境編排好教學內容後,教師在課前需要針對某些重難點,錄製微課或者製作相應的教學課件,也可以製作一些動漫或者漫畫。考慮到製作成本及實際條件的限制,教師可以通過網路蒐集相關教學資源用於教學。筆者認為,該課程由於難度較大,不適合全部進行翻轉教學,可以針對某些難度較低,學生容易理解掌握的內容嘗試翻轉課堂,學生在課下完成視訊及講義、課件的學習,教師在課堂安排任務,學生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可以提問教師,發現共性問題,教師進行解答。也可以讓個別掌握好的學生自行講解任務的完成情況。

2.4改革考核方法

課改後應更加註重過程性考核。學生平時對微課、課件等的學習情況,課上任務的完成情況、課上回答問題、課後作業的完成情況是過程性考核的主要內容。如果有條件建設慕課平臺,課前的學習及課後的作業完成情況可以直接在慕課平臺中進行反饋。期末可以通過筆試,或者安排期末任務進行最後的考核,將兩項成績按比例加總合計,得出學生最終的'測評成績。這樣的考核方式,一方面可以督促學生在平時多用功,避免考試臨時突擊,以求及格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激勵教師從學生創新創業角度出發,有序整合教學內容,充分體現高職院校的職業化特點。

3基於創新創業導向的高職《納稅實務》課程改革實施的可行性

3.1學校方面

國家一直在大力推行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很多高職院校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予以鼓勵和保障,除了開設專門的針對創新創業的培訓課程外,具體到每個課程中,高職院校也在大力鼓勵教師的課改活動,提倡課程內容與創新創業的有機對接,讓學生在今後的創新、創業道路中不僅具有創新的思路、勇於嘗試的心態,更要用專業知識充實自己,保障創新創業的順利進行。另外,創新創業課程改革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學校也應加大經費投入予以支援。

3.2教師方面

高職院校的專任教師都具備專業知識與素質,在完成基本的課程內容方面基本不存在問題。筆者相信大部分教師都更願意嘗試新的教學方法,大膽改革嘗試也是很多年輕教師的願望。倡導創新創業精神,讓學生學以致用也是高職院校的教學宗旨。專任教師也基本具備製作微課、課件的能力,如果能取得學校的資金支援,教師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會提高,製作的微課、課件水平也會大幅上升。

3.3學生方面

相比本科生,高職院校的學生普遍基礎知識較弱,學習能力與學習方法欠缺,對有難度有深度的專業知識有排斥心理,缺乏學習興趣。會計類專業學生,大部分學生都認為《納稅實務》難懂難學,需要記憶的知識點多且瑣碎,很多學生不願學也聽不懂。如果改變教師上課———學生聽講———期末考試的傳統教學方式,將《納稅實務》教學與學生未來的職業經歷、創業想法結合起來,讓學生體驗作為一名普通職員或某公司會計人員,甚至是作為公司老闆,都會涉及的稅收知識與實務,這樣會大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4結論

基於創新創業導向的《納稅實務》課程改革,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符合高職院校學生的學習認知規律,也順應了教師的教學需求。因此有實施的可能,也有必要實施。在課程改革過程中,學校、教師、學生要同時參與其中,學校為課改提供資金及各種便利條件,教師在課改中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包括教材、視訊、課件等的編寫、製作,同時還要學習與創新創業有關的政策、方法等。學生也要改變平時的不良學習習慣,利用各種學習資源自主學習。因此,課程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也不是某一方努力能夠完成的事情。創新意味著改變,改革意味著顛覆。相信通過《納稅實務》課程改革,能夠培養出具有創新創業精神的高職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