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探討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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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目前,國內集體性企業對預算管理的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已成為制約企業進一步深化的因素之一。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探討論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探討論文

摘要:實行財務集中管理可提高企業經營效率,降低企業風險,防範管理漏洞,減少費用開支。進行財務集中管理,要建立財務集中核算體系,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實行企業集團全面預算管理,成立資金結算中心,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本文簡單分析了當前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現狀,並就如何實行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關鍵詞: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

一、當前企業集團資金管理現狀

(一)財務部門職能定位不夠明確

股份公司自搭建資金集中管理平臺以來,財務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逐漸顯現,各級財務部門能動的反映出各自職能。但在不斷深化各項財務職能及作用方面現仍存在保留著傳統的資金管理層次上,如會計、成本核算及基本性資金管理上等,現財務職能在業績管理、投融資管理、內部控制、資金監控、財務分析與報告等方面(即核心財務及決策支援)職能不斷強化的同時需進一步跟上企業發展的步伐,財務的管理控制和決策支援職能大力加強開展。

(二)預算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現目前,國內集體性企業對預算管理的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已成為制約企業進一步深化的因素之一。股份公司自成立以來在預算制度上不斷改革,預算管理較過去粗放型想集約型轉化。預算是嚴肅性的制度,不得隨意更改,在很大程度上預算管理制度是成為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法定依據,預算外支出比例偏高將嚴重影響企業資金流。我司子公司眾多,加之地域分佈較廣的特點,在公司本部及下屬企業建立“收支兩條線”和“統收分支”的管理模式方面預算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並充分發揮出預算制度的`實在作用力。但針對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國際國內兩大市場的經濟變化來看,整合本企業各種及各項資金資源、地域資源、人力資源的科學預算管理能力相對弱化,形成企業統一有效的預算體系需不斷探索。同時預算制度有機融合,預算編制程式的完善性,企業監管力度和時效性仍需不斷努力。

(三)資金使用監控力度較弱

集體性企業在資金使用監控力度方面是集體性企業資金集中管理的永恆話題。企業資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均是生產經營、發展、深化企業“定心丸”,不斷提升監控力度是企業發展的要求和根本所在。片面只能成員單位資金期初和期末變化,無法真正綜觀資金使用的全過程,各個成員單位擁有資金自主使用權,如何行使該自主權、資金使用權的張力到底到達何種程度及跨度,是我們應該明確努力方向與目標。

二、企業集團財務集中管理措施

1、實行資金的集中管理。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是企業財務戰略順利實施的保證。集團公司首先應對資金的流入、流出進行控制,對下屬公司的經營活動實行動態跟蹤,對下屬公司的收支行為進行有效監管,其次是統一調配資金,減少資金沉澱,提高資金利用效率,節約資金成本。

2、完善企業集團組織機構。可在集團總部董事會下設如戰略發展委員會、財務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吸收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擔任委員,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主任委員。董事會可將一部分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的重大財務決策權下放到各委員會,這樣在保證集團總部權威性的同時,與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之間也保持了有效的資訊溝通,同時通過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意見反饋可使集團總部的決策更加合理科學;而且,由於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負責人本人蔘與了決策過程,可保證集團總部的決策在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貫徹和落實。

3、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集團總部可按企業與各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之間的隸屬關係、管理許可權逐級委派財務總監,委派財務總監的職責應包括:負責派駐單位的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工作;參與派駐單位重要經濟業務活動的分析和決策;負責組織編制和執行派駐單位各類預算和信貸計劃等。同時,委派財務總監還應具有制止分支機構或子公司負責人違規行為及制止無效時向總部彙報的權力。此外,企業集團還應建立與財務總監委派制相配套的各項制度,如委派財務總監的資格確認制度、業績考核制度、獎懲制度、報告制度、述職制度、培訓制度及輪換制度等。

4、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全面預算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規劃。預算的編制要以企業的方針、目標、利潤為前提,以“先急後緩,統籌兼顧,量入為出”為原則,採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程式進行編制,並根據企業自身情況選擇控制重點。此外,為保證預算制度的有效實施,集團總部與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之間還需建立資訊反饋制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控,不斷調整執行偏差,確保預算目標實現。

5、利用網際網路技術進行財務集中管理。目前可採用的較為常用的方法有三種:一是對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財務處理進行備份,隨時進行監控;是通過網際網路將相關會計憑證彙總到集團總部,由集團總部進行會計核算的資料處理;三是利用網際網路將交易資訊傳到集團總部審批同意後再行交易,交易完成後由集團總部進行實物變更記錄和財務處理。

6、統一主要的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企業集團的戰略協同,規範所屬企業的經營行為,降低企業集團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應制定統一的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如授權審批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和擔保制度等,此外,還應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建立計算機網路系統,提高會計資訊質量。

7、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財務集中管理對企業財會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財會人員不僅應懂得計算機知識、熟悉業務,還應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和分析能力。因此,加強企業集團財會人員的培訓,應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來抓。

8、建立財務績效考核與獎懲機制。為加強企業集團母公司對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其經營者的積極性,企業集團總部應本著約束與激勵並舉、權利與責任對等的原則,對公司經營狀況進行績效考核,並落實相應的獎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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